政府難得狠下決心整治的士「揀客」、「開天殺價」等亂象,雖然法務局再三解釋,將來「放蛇」搜證必須是被動式執法,不能以教唆或誘導他人作出違法行為,同「臥底」是兩回事,但新建議依然引起業界不少反彈。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反對只有的士行業引入「放蛇」,認為對大部分守法司機不公平,又指可能有人新入行唔識規矩「唔識睇錶,又誤以為可以講價」,被現場觀眾怒嗆「唔通司機入行前無坐過的士?」
郭良順出席《澳門論壇》時表示,擔心只針對的士行業引入「放蛇」措施,可能會造成負面標籤效應。業界亦關心在車廂內安裝錄音系統是否應由政府出資。有現場觀眾認為,的士是私人財產,無理由要政府用公帑幫的士安裝監察系統。她又指,無論車廂監察系統還是放蛇都不足以阻嚇違規行為,刑事化才是最好。
法制研究學會會長陳華強表示,「放蛇」與刑事法律原則有衝突,難區分是主動還是被動執法,引誘犯罪還是隱蔽蒐證。他認為的士是公共交通工具,屬於公共場所,車廂內安裝錄音監察系統無問題。至於技術上如何保障乘客私隱,保存和提取影音資料做檢控證據,避免用作其他用途,需要進一步收集社會意見。
台下有的士司機發言指,現時的士司機的違規情況只屬輕微違法,而非嚴重罪行,政府今次推出多重「辣招」打擊的士亂象,會增加執法部門的工作壓力,關鍵還是要解決本澳的士不足的問題。亦有的士司機支持修法,但希望政府日後執法要全面,「唔好做啲唔做啲」。
政府日前推出《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引入多項辣招包括「放蛇」、「釘牌」、的士車廂內安裝錄音監察系統,在的士候客區等違規黑點安裝「天眼」協助搜證,諮詢期至9月23日結束。
《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文本︰http://www.dsaj.gov.mo/Content/Doc/Transport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