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假期不斷 放完又再放

特區政府繼續以行政長官批示方式,明年豁免公務員上班共六天,其中五天是因疊假而給予補假,另外兩個除夕下午不用上班;公務員每年可享有節假日的公眾假期共有20天,每週休息兩天,以及個人年假22天,可謂假期不斷,放完又再放。然而,存有頗大差距的是,私人企業僱員的強制性假日僅得十天外,對疊假情況勞工法也沒有規定給予補假。

據澳門特區公報週三刊登行政公職局「通告」,公佈2015年公務員的公眾假日及豁免上班日期表。當中有二十天公眾假期,另得到共六天豁免上班。而從假期表顯示,明年復活節連同清明節假再加上兩天補假,公務員可由四月三日至七日的一連五天放假,可謂享有「黃金週」的待遇了。此外,按傳統做法,二月十八日的農曆新年大除夕(年卅晚)下午及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除夕下午,公務員獲豁免上班。

另外,在「通告」的公務員豁免上班日期表是標示:「行政長官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批示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獲准豁免上班日期」。不過,公職局並沒有說明特首這則批示的正式編號或是否內部批示。但根據第7/97/M號法令(有關訂定豁免上班及定出公眾假期之制度)中規定:「豁免上班係透過公佈於『澳門政府公報之批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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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度公眾假日及豁免上班日期表

第60/2000號行政命令訂定公眾假日
日期 因由
一月一日 星期四 元旦
二月十九日 星期四 農曆正月初一
二月二十日 星期五 農曆正月初二
二月二十一日 星期六 農曆正月初三
四月三日 星期五 耶穌受難日
四月四日 星期六 復活節前日
四月五日 星期日 清明節
五月一日 星期五 勞動節
五月二十五日 星期一 佛誕節
六月二十日 星期六 端午節
九月二十八日 星期一 中秋節翌日
十月一日 星期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
十月二日 星期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翌日
十月二十一日 星期三 重陽節
十一月二日 星期一 追思節
十二月八日 星期二 聖母無原罪瞻禮
十二月二十日 星期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十二月二十二日 星期二 冬至
十二月二十四日 星期四 聖誕節前日
十二月二十五日 星期五 聖誕節
行政長官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批示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獲准豁免上班日期
日期 因由
二月十八日(下午) 星期三 農曆除夕
二月二十三日 星期一 農曆正月初五
四月六日 星期一 復活節前日之後首個工作日
四月七日 星期二 清明節後第二個工作日
六月二十二日 星期一 端午節後首個工作日
十二月二十一日 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後首個工作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 星期四 除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