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豐花園事件政府跨部門跟進小組今日發新聞稿稱,善豐花園的第一份調查報告已經可以「推斷出事件的責任人」;另外,又稱,善豐的司法訴訟「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繳納800萬的預付金」,部分善豐花園業主可能存有「誤解」。有前「善豐十人小組」成員C先生反映,不是業主「誤解」,而是政府「誤導」,他說︰「政府根本係到玩緊我地!」
政府︰可以推斷出責任人 業主︰點解唔話俾我地知?
善豐花園事件政府跨部門跟進小組今日發新聞稿稱,根據2013年香港大學教授所作的善豐事件的初步調查報告已經可以推斷出事件的責任人,但鑒於業主代表認為調查報告不夠全面,才委託澳門大學聯同其他地區的專家學者成立專家組,進行第二次調查。跟進小組又稱,由於地鋪業主不接受社會工作局提出的補助金額的建議,不准許專家團隊進入地鋪調查取樣,從而造成調查工作出現延誤。
C先生則反駁︰「如果第一份報告已經知道責任人,為何政府一直沒有告訴我們?點解工務局知道有責任人,點解唔話俾我哋知?同政府開會時,完全沒有說過推斷出責任人。」他說,如果知道責任人一定會馬上提起告訴。
政府︰地基檢查有延誤 業主︰政府有意挑起地舖問題
另外,C先生又表示,善豐業主一直要求政府做地基檢測,但政府一直都沒有做,「即使新的報告都沒有做,一直開會都要求政府做地基檢測,如果真如政府所說,應業主要求,為何不做地基檢測?」他又指出,第一份調查報告中,政府已有進入地鋪調查取樣,他說︰「如果做第一份報告,在法律上已經允許政府做檢測,為何現在又要再向地舖業主作諮詢呢?係咪法國早餐,多咗嚿魚呢?」他質疑政府有心不做地舖檢查,因此有意挑起地舖的問題,故意拖延調查進度。
政府︰司法費800萬不可能 業主︰政府有意誤導我們
另外,較早前有業主反映,善豐花園的司法訴訟費用的「起步費」需要800萬。跟進小組的新聞稿則稱,部分業主可能存在一定的「誤解」,如果透過訴訟追討賠償的金額為一億元,則有關訴訟的司法費約為21.5萬元,提起訴訟時所需要繳納的預付金約為5.3萬元。無論如何也不可能繳納800萬的預付金,因為這等同於所追討的訴訟賠償金額將達到160億元。
另一善豐業主黃先生說︰「歐安利明確說明800左右是啟動費,是經驗豐富的歐大律師攪錯了還政府高官們法律無知呢?記得特首會議及專題會議中我們也討論過8百萬啟動費用問題,當時法務局長也表示會想法子,而最終結論是要求重建因為費用高達1.5億要800萬。但為何今天又改口了?」
C先生表示,關於司法訴訟的事情,與跟進小組開會花三個月時間。但是,「同我地傾左咁多個月裡面,跟進小組都無提醒我哋唔係800萬,我地有同政府講呢個問題,點解佢依家先咁樣講?政府根本係到玩緊我地!」
他又反映,與跟進小組開會,對方有提出不需要高達800萬「起步費」便可提起司法訴訟的方案,然後要善豐業主進行有關準備工作。然而,一段時間後,跟進小組又稱,該方案「行唔通」,又幫善豐業主想出了另一方案。如是者不斷地「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經過三個月的開會時間,仍然未有可行的解決方案。C先生說︰「如果今時今日政府話唔需要800萬,點解開會的時候,又白白浪費我們三個月的時間。不斷帶我地兜圈。每次開會都有錄低曬佢地既聲音,可以證明我哋無講大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