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設「人才發展委員會」 落實本地人才培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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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今天(二十七日)舉行記者會,公佈設立「人才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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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譚俊榮指,特首崔世安在二零一四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建立本地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特區政府今日在政府公報刊登了第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人才發展委員會,於明天(二十八日)起正式生效。

譚俊榮指,「人才發展委員會」的職責主要是制定、規劃及協調澳門特區總體的人才培養長遠發展策略。委員會將構思制定「精英培養計劃」、「專才激勵計劃」及「應用人才促進計劃」,研究設立鼓勵人才留澳及回澳的機制等。

譚俊榮指出,「人才發展委員會」的正式設立,代表著行政長官關於構建本澳人才培養長效機制的全面啓動,隨後將迅速、有序地展開各項工作。他強調,特區政府重視本地人才的培養,將為此投入更多的資源,為本地人才的成長提供更多更好的機會。

有傳媒問及,政府的人才培養機制,會否與引入外地專才有關係時,譚俊榮澄清,委員會的設立與現有的「技術移民」政策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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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政策研究室代主任米健則指出,政府的人才培養計劃,絕不是要設定標準去劃分哪些人是人才或不是人才,而是要通過政策支持,使更多的澳門居民成為人才群體,從而推動澳門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米健指,澳門需要不同方面、不同層次的人才,不存在哪個領域優先培養的問題。米健提到,「精英培養計劃」和「專才激勵計劃」針對中長期的培養周期而制定,而「應用人才促進計劃」則指向社會急需的人才,培養周期會相對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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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蘇朝暉表示,將按批示要求成立「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為委員會提供各項必要的支援。同時,高教辦將積極配合人才發展委員的工作,為其提供澳門人才資料庫的數據及有關本澳人才需求一些研究結果的資料。

「人才發展委員會」直屬行政長官,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社會文化司司長,並由其擔任副主席;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並由其擔任秘書長;兩名行政長官辦公室代表;政策研究室主任;教育暨青年局局長;澳門大學校長;澳門理工學院院長;旅遊學院院長;在相關領域公認傑出的人士及專業人士,但人數不多於24人。

委員會可設立專責小組,專責小組按委員會的委託,負責研究、撰寫及跟進有關人才培養的建議書及措施。如有需要,委員會或專責小組可以邀請公共部門或私營部門的代表、社會各界別團體的成員出席會議,以聽取其意見。委員會可設有負責科學與技術研究的顧問,在澳門特區或海外在相關領域公認傑出的專業人士中委任。

委員會下設一秘書處,直屬委員會主席,負責提供委員會及專責小組運作所需的行政、技術及後勤支援,以及執行主席所交託的其他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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