氹仔北都計劃鼓勵業權人發展

政府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重新規劃可供私人發展住宅單位約5400個,沒有新的公共房屋規劃。規劃範圍內未發展土地增加20%樓面面積,以及放寬最大許可樓宇高度。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稱,該區任何一幅土地需按照按明年生效的城規法和新土地法規定發展。

 

氹仔北區,葡文簡稱為TN地段,是指位於氹仔正北面,介於嘉樂庇總督大橋及友誼大橋出口處的土地,其周圍分是氹仔新城、大潭山、澳門大學及北安填海區,規劃用地面積約223,038平方米,當中建設用地總量為105045平方米,佔總用地47%,共劃分為71幅發展用地。

 

劉榕表示,為鼓勵業權人積極發展,「政府用樓宇面積及高度換土地」,即透過規劃範圍內未發展土地增加95年所制定之計劃的20%樓面面積,以及放寬最大許可樓宇高度,主要分別為20.5米、50米及90米,樓宇高度將不超過三十五層。經過整合的土地大部分會變成批地,政府從中可獲得12幅土地儲備和10幅土地用作公共及社服務設施。劉榕稱,「經評估後,無論對居民也好,政府也好,發展商也好,起碼是三贏的。」

 

規劃住宅單位約1.08萬個,其中已建成住宅單為約有4400個,當中包括湖畔大廈以及十座私人樓宇。另外,可供私人發展住宅單位約5400個,沒有新的公共房屋規劃。政府預留土地儲備可建住宅單位約1000個。

 

劉榕表示,3月1號《城規法》實施後,氹仔北區內任何一幅土地需要進行開發,都必須按照《城規法》要求,經城規會公開。他稱,現時整個氹仔北區都沒有有效的街道準線圖,亦都沒有有效的建築方案或者工程准照。

 

至於12幅土地儲備作何等用途?劉榕表示,政府現時仍未取獲得該12幅土地,需要業權人配合發展才能取得。他說,土地儲備是否用作興建公共房屋,需要社會及未來政策上的討論,現在沒有條件確定。要等政府獲得這些土地之後,才能作針對性討論。

 

「氹仔北區都市化計劃」自1995年獲核准後,至今已沿用近二十年,然而區內的卓家村及三家村一帶不少土地屬私人業權,未能獨立發展而處於閒置狀況,道路及地下管網等無法建造和設置,導致該區發展較其它地方緩慢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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