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財產申報公開部分未能產生「好大」的監察作用

2013-12-20 邊度有陽光?(二) 專題報道

文:殷憂、曾秋

網址:https://aamacau.com/?p=5976

時間:2013年12月20日 8:08

澳門理工公共行政副教授陳卓華表示,新的申報制度有其進步地方,但不足以產生很大的監察作用,因為公開部分的資料不足以讓公眾判斷高官或政治人物有沒有涉及利益衝突。

 

陳卓華表示︰「今次的公開只是熱身,旨在告知高官或政治人物,公眾在監察著他們。」

陳卓華表示︰「今次的公開只是熱身,旨在告知高官或政治人物,公眾在監察著他們。」

對於公開的部分只包括申報人的物業、有股份的公司以及非牟利團體的擔任的職位,同為澳門公共政策學會會長以及澳門思匯網絡政策研究總監的陳卓華也認為公開的資料簡單。他認為:「在今次的公開,公眾也看到種種問題如公開的資料存在瑕疵:有申報人填漏、或填得模糊;而且若申請人有問題,想存心隱暪的話也可以利用將其物業、財產轉到其配偶或家人名下。根據現時法律,申報人更詳盡的財產資料只是被存檔,公眾在一般情況無得法查閱。」

他續稱︰「其實財產申報制度的原意是避免利益衝突,但目前公開部分內容不足以讓公眾去判斷申報人有沒有利益衝突,因而公眾也就無從監督,尤其對於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行政會委員,他們最有機會存在利益衝突。現時行政會的成員中不少都是地產商、生意人。行政會的工作於他們只是兼職,傾談、攞料才是正事。他們經常接觸到機密、敏感的官方資料,可能引致利益衝突的機會最大。」

他又指出,來自商界或地產界的行政會成員在討論有五幅填海土地如何發展時,以及土地規劃時,他們的意見具有影響力。「公眾不禁擔心在行政會討論涉及他們生意的政策或法規,他們有可能不作迴避,務必使他們的利益最大化。市民無從得知,無得監督。」

陳卓華希望廉政公署設立專責團隊留意尤其有商界背景的行政會成員,以監察在行政會討論與他們生意相關的議題時,有沒有涉及利益衝突,以及作迴避。同時,行政長官應設立制度使行政會成員迴避利益衝突透明化。他表示,「今次的公開只是熱身,旨在告知高官或政治人物,公眾在監察著他們。在公眾壓力下,我相信將來的公開部分應包括更多的資料,如申報人配偶的財產資料以及物業的性質,如列明其物業是豪宅或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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