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選──毫無選擇可言的「選擇」

對比2001年及2005年的立法會間接選舉,今屆間選的投票率比01及05年高出約11個百分比,時事評論員黄東指即使間選這一選舉方式是合法,但並不等於「合情、合理」。他又指今次的高投票率也說明間選這一種的選舉方式仍得到既得利益者的青睞,但這種不乎合情理的選舉方式一定要逐漸淡出澳門的政治生態,否則影響其發展。

今屆代表五個界別—-工商、金融界;勞工界;專業界;新加的社會服務界以及文化及體界的12位間選候選人在毫無競爭的情況下當選。當選候選人有代表工商、金融界的4名現任間選及委任議員賀一誠、高開賢、鄭志強及崔世平;代表勞工界有現任間選議員林香生及新人李靜儀;代表專業界有現任兩間選議員崔世昌、歐安利以及兒科醫生陳亦立;社會服務教育界別則由本職為副校長兼中華教育會的理事長陳虹代表;現任間選議員張立群及陳澤武兩名商人則繼續代表文化及體育界;陳亦立及陳虹均為議會新丁。

黄東指出,當選的間選議員只會著重他們所代表的界別利益,而且他們連基本的民主競爭意識也欠缺。「過往幾屆的間選議員的議政表現都顯示出他們普遍監督政府較弱,突出他們存在的不合理」。「如同小圈子的間選選舉方式,無論如何地自圓其說都只是小圈子,必須經過民主選舉洗禮同全民監察先可以真正成長,不能繼續任其劃地為牢建立更封閉的圍牆。

這種選舉方式必須漸淘汰,當然,所謂淘汰並不是它必須馬上消失,而係逐漸減少間選議席增加直選議席過半,兩屆立法會選舉8年後間選應要被減至零或只得1或2議席」,黃東說。

由於09年的間接選舉按當時的選舉法律合資格的法人選人無須進行投票,而當時的10位間選候選人自動當選。去年選舉法又作修訂,間選又必須進行投票,恢復 01及05年的做法。

今屆的間接選舉共有719法人,即係合資格的社團,共有15,818社團代表可以比一般選民手上多一票選出間選議員。根據現時法例,每個資格的社團必須已在身份證明局登記,且獲確認屬於相關界別至少滿4年及取得法律人格至少滿 7年;每個法人享有最多22票投票權。但現時法律沒有規定社團如何產生其22名代表行使投票權。

01年的間選只得625法人及2344社團代表可以投票,其投票率約為70.2百份比;05間選則有905法人及9,955社團代表可以投票,其投票率約為70.6百份比;2009年的法人人數為973。2001至2009年的3屆間立法會選舉間選的議員只得10名但今屆增了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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