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門學社:「副賭牌」竟與「主賭牌」無異? 促政府交待與賭牌持有人合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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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門學社引用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在2006年發出的一封英文保證書,稱「副牌」實際上與公開招標所批出的賭牌無異,促請政府公佈與六主、副賭牌持有人合約詳情。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稱,2013年5月16日《Macau Business Daily》報導,2006年5月25日,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向加拿大豐業銀行(The Bank of Nova Scotia)發出一封保證書,提及2002年12月23日與銀河簽訂備忘錄,內文指出威尼斯人的副牌獨立自主,不受銀河影響,即使銀河的批給合約被終止及消滅,威尼斯人的「副牌」合約仍然存在,仍可繼續在澳門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威尼斯人也是直接向政府負上作為「副牌」持有人的相關責任,威尼斯人不就銀河的批給合同的投資責任負責,其履行投資責任的表現亦只根據轉批給合同衡量。

周庭希認為,正牌與副牌並無關係,又質疑「為何主牌消失,副牌仍能運作?」。其又指澳博及永利分別在2005、2006年拆牌予美高梅及新濠國際,但政府從未公佈後兩者賭牌年限應由2002年抑或2005、2006年起計。

周庭希補充,《Macau Business Daily》同一篇報導提及政府曾內部討論應否把譚伯源向豐業銀行發出的保證書刊登在《公報》,但最後不予公佈,質疑政府有意隱瞞。

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指,「轉批給」一詞暗示副牌與主賭牌間有某種從屬關係,但從譚伯源的保證書看,「副牌」與新批獨立賭牌竟並無分別。他稱3個賭牌之上限是政府當初研究之後訂下,但在公開、透明的審批過程後不足一年,卻突然以「不明確的原因」多批3個由「轉批給」出的「副牌」,批評政府違背當初批給「賭牌」的原則,「轉批給」賭牌所涉利益亦缺乏公眾監察,質疑「到底是政府與副牌持有人有對價關係,還是主牌持有人乘機『賣官鬻爵』?」。

周庭希表示,新澳門學社會把相關資料轉交司法機關調查,立法議員陳偉智也會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官員解畫;新澳門學社促請政府公開交待與六賭牌持有人的合約內容,並追究涉嫌濫權官員的法律責任。

被問及保證書之由來,周庭希解釋,有可能是因為威尼斯人需要向銀行融資,豐業銀行再向特區政府要求澄清威尼斯人所持賭牌的本質,譚伯源才發函回覆;不評論新澳門學社取得該信件之方式是否合法。

根據法規,賭牌承批公司有義務不將批給的全部或部分作轉批給,又或作出以達至相同結果為目的的任何法律行為;但經政府許可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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