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的是非答問

核能發電能減碳、阻止全球暖化,並且是清潔的,對嗎?

答:非也。

• 核電在日常運作中會產生及排放帶輻射性的碳-14。

• 核能發電的前期(包括提煉鈾、濃縮鈾、製造鈾燃料、建核電廠)和後期的每個階段會使用大量火力能源,部分過程甚至產生碳氫化合物──這些比二氧化碳更具溫室效應的氣體。

• 用畢的燃料棒,其儲存及運輸,最終要耗費多少能源,因而製造多少碳排放,根本就是一個最隱藏和被隱瞞的數字。

• 核電廠在定量發電的情況下,令廠方得到最大的利潤,所以按需求調整發電量便不會被考慮,這種情況比煤電更甚。核電廠浪費的熱能有時高達40%,甚至三分之二。

• 核電廠日夜排出冷卻機組的熱能到廠旁的海洋或湖泊,令水溫上升、碳溶解程度降低,因而釋放二氧化碳到空氣中,令全球暖化。

• 至於核電是否清潔,以其產生大量人造輻射物,毒害地球生物萬年億年,還說它清潔,簡直是人人都能識破的蠢大話。較少為人所知的核電對環境的破壞,是它嚴重損耗地球的水資源,以法國核電廠為例,每年就從河流湖泊抽取190億立方水,幾乎佔法國全國淡水消耗量的一半。

不是說核能是最廉價的能源嗎?要取代火力發電,用核能比起用再生能源不是更切實際的嗎?

答:由第一個核電廠起,就是大財團挪用美國納稅人給政府用去做核彈和核潛艇反應堆的公帑來「研發」的,每次要研發新型號,其實都是政府付鈔,政府擔當興建核廠融資的借貸保證人,和保證購入該廠之電力,還索性用公帑資助其興建費用。這些還未計算要用公帑去支付的事後處理費用。這種假公濟私的核電發展模式,就是全球各地由始至今都一致採用的模式,沒有例外。

事實上,興建核電廠亦是一個經常超支的金融陷阱,因為設計常有缺陷及錯誤,工程每生延誤,結果興建費用比預算嚴重飊升。至於將核電與各再生能源作成本比較,其實都是政府補貼大財團,以清潔、減碳為名,為這些電力財團作新的大型投資的利益鋪路,結果都是電力財團繼續壟斷能源供應以斂財,所以,有關的爭論並無意義。

那麼為何有這種「核能可以減碳、是清潔能源」的謊言?

答:因為這樣說的人想推銷核電。

在美國和歐洲,經過三哩島和切爾諾貝爾大災難之後,核電生意已十分停滯,核工業集團便千方百計要令此生意起死回生。大家認為是專門為減碳訂定的《京都議定書》條文中,竟亦網開一面讓核能可以伺機重起。2009年的哥本哈根氣候會議,亦將核電當作減碳能源。整體來說,這個「核能清潔、減碳」的謊言就是在如此龐大的跨國核傾銷背景下產生的。

何況,據專家就人口及能源使用增長趨勢來估量,並以核電廠的平均壽命為40至60年來計算,那麼,用核能來全面取代火力發電,全球就需要至少15,000間核電廠,即是每天要興建一間新核電廠;核意外的數字當然就是現時的許多倍了。可見以核電來取代火力發電而達到減碳目的之說,完全是為了賣核,在解決問題而言則是大話西遊。

「喉舌專家」們常常嘲笑眾人懼怕核電是因為分不清楚核武與核電,誤將廣島、長崎被投原子彈後的傷亡數字,以及兩個城市被摧毀的畫面移植到核電意外後果中去,核武核電對生命和環境的威脅到底是相同還是相異?

答:核武核電基本上應用同樣的核分裂原理——即以中子撞擊鈾-235引發連鎖核分裂反應,核彈就是刻意不加控制這個核分裂過程,而核電就是在所謂控制下讓核分裂逐漸進行。但兩者引致的輻射污染並無二致。

核電工業財團和各國政府都有設定輻射安全水平,讓各種核設施來遵守,只要按安全水平行事,核電廠原則上應不會出現安全問題吧?

答:從原則上而不是從實行上來考慮安全問題,實在是個大謬誤。《核電員工最後遺言──福島事故15年前的災難預告》一書對此謬誤造成的悲劇,有極真實的揭露。但即使是輻射安全水平,目前國際採用的標準,主要是依據UNSCEAR-88和BEIR-5來釐訂,而這兩個研究報告的方法及結論,已給證實為充滿誤導甚至在數據方面做了手腳。

政府的職責不是要監管核能工業嗎?為甚麼各國政府要參與遮瞞核電的驚天遺害?

答:首先要理解到核電和核武從來是分不開的。二戰期間,美國政府使用大量金錢研發了核武器,戰後,電力財團就要從中取利。那邊廂,美國政府亦認為「和平使用核能」可大大洗擦廣島、長崎核爆所造成的核武恐怖陰影,讓其在戰後大力發展核武與蘇聯作軍事競賽得以順利推行。再者,民用核電廠產生的「鈈」,就是生產核武的原料,可謂一舉兩得。

而從1950年代開始,美國就積極向「盟國」輸出核電廠,帶頭解禁核技術,並讓各「盟國」向其出入口銀行貸款,以購入其核電廠,日本就是其中一個從此深陷核能困局的「盟國」。其實,這種國家與財團聯手炮製民用核電,根本就是一直以來在所有核能國發生的事實真相。

國家與財團聯手推動核能,還有更高層次的國際條約作為護身符。全球核集團為了賣核早就撒下天羅地網,聯合國安理會常務理事國基本上都是核大國,所以自1959年,IAEA(國際原子能委機構)就與六個聯合國組織簽訂了條約,那些組織要做研究和發表研究結果,都要IAEA同意,該六個機構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勞工局、世界衛生組織、世界氣象組織、國際民航組織、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可見在人類健康、食物、天文地理資訊、意識培養等方面,過半世紀以來大家都給擁核觀點全面包圍和封鎖住了。

核財團與擁核的政府都不可信,人民自己有甚麼可以做?

答:首先不能信任政府部門的安全標準,因為這些標準,都是來自受國際條約綑綁的機構。民間要自行做研究。

我們當然希望有一些具良知的科學家站出來為人民服務。我們需要一些關懷生命、人權,以及對其專業的框架/標準/方法/守則有充分反省能力的科學家,他們要對體制內科學研究的資助來源有充分戒心及質詢的勇氣,從而真正挑戰核工業贊助的偽知識霸權。

從過往的一些例子中我們已經知道,核電設施的員工必須承受很大量的輻射,因此我們必須要求核電集團公開有關員工的健康紀錄,也要謹慎地檢視──有些紀錄會被竄改,甚至有時根本沒有紀錄──特別是核設施會僱用大量外判工人,對他們「無須負責」。

那麼,中國要發展,難道就不需核能嗎?

答:發展無須製造不是人民生活需要的垃圾。發展是每個地區按照自己的條件,依山吃山,傍水吃水,不用犧牲生態和他人,大創外匯用來買舶來糧食及四海珍奇。讓社區自產、自供、自足,建立社區之內、社區之間有福同享有難用當的互助互信,才是發展之真諦。

資料來源/反核之眾(原文標題為《核能基礎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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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的台山核電站一號核島鋼村施工情況(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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