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城規制度圖解比較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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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準線圖:

又稱街線圖,由工務局發出,以規定特定地塊或地段的用途及建造條件。

新舊街道準線圖差別:

內容大同小異,舊街線圖按都市建築總規章由工務局發出,政府認為舊街線並沒有法律效力;新街線圖是按城市規劃法發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現時在立法會的城市規劃法法案中,新街線圖若被修改或廢止,土地所有人有權要求政府賠償。

新街線圖:

用於未有詳細規劃的地區進行建築及擴建工程。因此新街線圖是新舊規劃制度之間的過渡產物。

新舊交接:

城規法即使順利通過並生效,在生效日之後,依然會有相當數量的舊街線圖繼續被使用在批則的程序之中,但由於街線圖只有一年有效期,所以一年內,所有有效的街線圖都會過渡為新街線圖。由於新、舊街線圖的法律地位有明顯差異,新、舊街線圖的交接非常重要。

疑慮:

法案規定,工務局要發出新街線圖,除M級(7層)或以下的樓宇以外,必須諮詢城市規劃委員會或文化局,比舊制度中由工務局全權處理,多了一層保障。但在詳細規劃未實施的過渡期中,工務局依然繼續沿用現存的城市規劃及城市規劃研究的指引和原則去發出街線圖。如果舊規劃制度是由一群誠實、專業的公務人員來審批,在過渡期之中,公務人員以同樣的規劃、研究作指引和原則,審視同一塊土地,新舊街線圖的內容理應不會有太大的差別,新舊街線圖可能只是搬字(圖)過紙,委員會或文化局也難以挑戰這種依法行為。而當詳細規劃(新制度)實施影響到土地所有人的利益時,土地所有人就可以憑新街線圖依法向政府索償。如果土地所有人可以因新街線圖被廢止或修改而向政府索償,政府為避免巨額賠償,即使城規法生效後,對於已批出舊街線圖的土地的影響可能相當有限,新制度將難以在新城以外的地區產生顯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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