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特區政府當初推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原意是甚麼?
區:香港有持續進修基金,台灣則有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但港台皆由勞動產業部門負責有關項目計劃,且針對在職人事,以扶助產業導向為目標,集中有限資源,配合社會發展。澳門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是提供給15歲以上本澳居民,目標是「提升居民的素養及技能,改善生活質素,以推動終身學習為目標」,課程類型及資助方式都應該說比港台還要開放。受惠人數方面,香港申請人數佔受惠人口十分一,台灣則只佔千分之七;本澳去年七月計劃推出截至今年九月底,已有七萬八千多居民受惠計劃,報讀了進修課程。我們預計首三年將會有約十二萬二千人受惠,佔受惠居民總數(共四十萬)的三成,雖然當中包含了休閒教育、學車及長者教育等領域,但這個比例在世界上應具標杆意義。
記:面對涉及如此龐大的資金,政府如何確保錢用得其所?課程又開辦得合宜?
區:錢要用多少,要如何用,這個是由參與持續進修的居民決定。我們會著重對審批課程抓緊,例如有十一項考慮因素:例如提供課程的機構背景、導師資格、場所設備、總體課程執行等,來審視課程。目前對於本地課程的申請,我們已總共巡查過三千多次,提出了超過三百次口頭勸喻,三十次書面提醒,對於屢勸不改或情節嚴重的,會開展調查程序,至今已開展十次調查程序,其中五間科款或處分,一間因涉及刑事責任,已移送檢察院跟進。口頭勸喻的包括,課程改期或更換導師而沒有通知本局,但若然更改課程條件而影響到課程質量,甚至違規開課、換了不合資格的導師、將兩個課程合班上等等,則要展開程序。
記:有市民覺得課程開天殺價,局方這方面如何作出監管?
因課程價格調升而開展程序的例子不會出現,因為審批課程時,本局有釐定課程價格標準,居民報名後本局按課程當初審批價格來批給,在計劃的第二期,我們更引入加幅比例限制,未能提出合理理據的話,課程價格加幅不能高於通脹。
記:貴處負責計劃的執行,過年一年三個月以來接收到社會對計劃的評價如何?
區:新的事物總有很多灣路要走,最早期推出時,很多人會說計劃推高了學費、有資源輸送之嫌;但現時我聽到最多批評則相反,居民認為費用抓得太緊了,以至專業性課程「兩頭不到岸」;亦有人質疑,為何要連學車或高等教育課程都一拼資助呢?這方面都有不同意見,有人也堅持學車都是生活和職業上的一技之長,表示應該要包括,這個中期評估時會再考慮。其實中期評估已進行中,預計今年底至明年初有基本評估結課,屆時再決定計劃第二階段的方向。
記:如果說港台資助進修是產業導向,那麼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在本澳推行,又有沒有甚麼導向?
區:有,計劃的目標導向是推動終身學習。當然,計劃的成效和目標要視乎居民是否認同,可以持續亦可以叫停,如果要說第二個目標導向,就是專業培訓及證照培訓方面,政府會給予更大支持力度,長遠期望為居民,提供更度身訂造的學習機會。至於資源控制方面,只會按居民所選的課程傾向來撥備資源,政府無意按課程成本差異作出調控。
記:計劃至今面對最多的投訴或問題是甚麼?
區:「教得不好!」,這個真的很難評估,因為成人學習的差異性很大,即使同齡的人,有人覺得老師教得好,有人覺得差,如何去釐定這個評定標準不容易;但我相信,當一個課程完成率非常低,就很大可能跟教法有關係,因為個別人學不好,這個很難說誰是誰非,但大半班或甚至整班都無人完成課程的話,處方就要考慮對課程減低資助了,因為挫敗成人的學習熱情,帶來很負面的影響。
記:有些課程名稱或內容介紹,看完都不太明白,當局會如何看待?
區:我們都曾經向一些課程名稱及內容較為含糊不清的申辦單位作出提醒,但若然他們堅持某些課程有其獨特性和必要性的介紹方式,我們只好在不影響課程質量的大前提下,尊重他們的決定;但事實亦證明,很多時市民也會自行篩選,「市場導向」是最有說服力的,有些課程開辦至今都未曾有人問津,或甚至已「自然死亡」。
記:計劃批出的課程,若出現安全風險,責任誰孰?
區:其實任何在教青局轄下開辦的課程,若出現問題,本局都難逃責任的。因此我們對於場所設施、衛生條件、教學設備等元素都是必嚴謹看待的,但至於意外的話,則無得百分百預防了。
記:負責一個涉及層面及金錢如此廣泛的計劃,區處長您至今個人對計劃的評價,跟最初接手時有沒有變化?
區:這麼大的計劃,不同意見一定有,但有感整個澳門的參與,的確有倍增。只要越來越多人學習,質素必定會有提升,但仍然需要不斷完善的空間。我想,關鍵是審批的課程,以及執行的監察,如何在不影響課程進行的大前提下,更有成效。
記:有人說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是「誘因學習」,是派錢文化的延續?你同意嗎?
區:一個地方條件越好,推動越多人學習,這個很正常;我不想回到資源缺乏的時的澳門來評論;計劃是否能持久,仍視乎計劃的效果,相輔相成是無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