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問題複雜化的澳門政制改革

澳門政制改革的爭論可以用幾個字來形容:簡單問題複雜化。

傳統社團在諮詢會中大講不該學香港、不該學台灣、不該學西方、不要民粹、要保持澳門特色,但甚麼是澳門特色呢?我實在搞不懂。「澳門,就是與別不同!」,本來是澳門人經常拿來自嘲,或嘲諷政府無能腐敗,如今竟有人把它拿來當作政改原則。之前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王振民把政改弄得更複雜,他提出「四個有利」,有利於一國兩制的貫徹和實施、特區穩定發展、鞏固行政主導、強化法制、堅持中央的主導權。

說得這樣複雜,說穿了就是叫我們接受所謂「主流方案」:立法會直選加兩席,間選加兩席,特首選委會加一百。再簡單一點就是,澳門絕不能普選,也不能有邁向普選的實質改革。

 

政制改革有那樣複雜嗎?設計政制、制定法律可能很複雜,但如果是講原則,其實很簡單,就是平等的政治權利。換言之,即使有錢人的政治影響力可能會大過窮人,但彼此都要在原則上及形式上達至平等。在澳門的現實中,就是盡力廢除選舉的不平等,邁向平等。甚麼是不平等?如果大部份人在投票時只有一張票,但有財有勢的人卻有兩張,就是不平等,澳門的間選就是這樣;有三百人(或未來四百人)可以投票選特首,我與你都沒有,就是不平等;所有人該經過選舉才能成為立法會議員,但有人經委任便可以了,這就是不平等。平等的第一步,就是廢除不平等。

 

很簡單吧!政治平等的確沒有保證會有好的政制,但它是一個基本原則,就像建房子要有地基。這個原則也不是西方獨有的,也不是我編出來的,是我們國家的憲法講明的。憲法說,這個國家的名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條說國家權力歸於人民,既然是人民主權,在國家政治中人民之間便應該在形式上是平等的。而澳門既然有高度自治,我們便應該在這個彈丸之地實現人民主權。

 

香港與澳門也好,中國大陸也好,現實距離平等原則很遠,但這是現實有問題,不是原則有問題。平等原則在人身上體現為最基本的政治期望,我們即使不奢望立即實現,也自然期望邁向平等,廢除不平等,而不是扭盡六壬維持不平等的政治權利。

 

因為這個道理如此簡單,合乎常識,所以,在不平等制度中的既得利益者,只能發明各種複雜的謬論,在政改中施加各種莫名奇妙的條件,把簡單事情複雜化。目的不是駁倒簡單常識,而是令市民搞不清楚,也懶得關心。所以,最近香港大學在澳門做的民調發現,只有不夠一半受訪者知道政府進行政改諮詢。同時,北京權威人士以至本地社團不斷大打輿論戰,降低我們對政治改革的期望。

 

「簡單事情複雜化」策略若然成功,政府一方面可以壓抑市民的正常期望,另一方面,不斷同時微調直選與間選議席,便可以維持推動政改的假象。但是,我們不要太悲觀,只要細心讀一下民調報告便知,在如此一言堂的輿論壓力下,大部份澳門人(超過四成)仍然是贊成直選議席增加的同時,要求非直選議席不要再增加了!

 

澳門人要做的其實很簡單,回歸我們的常識,回歸到最基本的政治期望,這些「回歸」不會自動發生,需要我們長久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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