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縱正確 諮詢仍須充分 脫殖民模式 揚棄代理諮詢

 

義字街一帶的混亂市容,確實早就應該整頓。特別是香港花園街排檔慘劇發生之後,理應引起當局和社會公眾的警惕。因此透過整頓,擴闊道路讓緊急車輛能夠通行,優化步行環境、規範攤販擺設貨品的範圍,這都是必須的。問題是應如何整頓,則確須集思廣益。況且,對這區的五條街道,要整頓,自然是一場博奕,其中必然有得有失。作為行政當局,處理的準繩,就是以公眾利益為依歸。而在保障公眾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就是如何平衡處理,對有可能遭受損失的持份者給予一定的照顧,減少其所受的損害,這就是公權力應有之義。

這也是一個大方向非常正確的整頓,也要有充分諮詢的原因。若在獨裁統治下,准你留你便留,要你走你便走,但這就不是澳門,也不利於維護一個和諧社會的環境。

而民政總署又確實就這區數條街的重整開展諮詢,據悉還收了一千三百多份問卷。然而區內絕大部分商戶和攤販卻表示從接受過任何的諮詢,更從未收過或填報過任何問卷。只見民署就要整頓,沙塵滾滾的殺到。於是大批攤販便齊齊發聲抗議假諮詢。這中間出了甚麼問題呢?

若連將成被整頓對象的直接利害關係人的攤販及附近商舖經營者,都沒有接觸過問卷,未被諮詢,那麼這一千三百多份問卷找誰來填?民政總署所開展的諮詢對象到底是誰?

民署的諮詢再次踫釘,令人想起過去多宗教訓。民署鑑於黑沙環新區長期缺街市,所以計劃在黑沙環公園內騰出部份地段來興建街市,諮詢社團得出的意見是人人都贊成,但當一準備動工時卻遭區內居民強烈反對;關閘行人天橋的興建也是如此;民署闢地興建垃圾房,諮詢地區組織等社團,其意見亦是一致贊成,惟最終亦常受居民大力反對而令部份計劃擱置。

筆者相信,問題壞就壞在所謂「社團社會」的觀念。有人認為澳門是一個社團社會,民意可透過社團來表達。要諮詢民意就找相關社團便可。看最近政改諮詢,政府開了八場諮詢座談會,其中七場是社團代表,僅得一場是面向公眾的,政府重團體、輕個人的取向便暴露無遺。

只是,這裏有兩個問題。第一,簡單地找社團來代表民意,這是殖民地的管治模式。任何殖民地政府,最高領導層來自宗主國,而大多數被統治者則是無法溝通的異族,那最好的方法就是在被統治者中找出少數的合作者。於是,社團代表也好,鄉紳父老也好,只要能「鎮得住場」的,便成了統治者的最佳對話者和合作者。這是合謀政治的產生土壤。只是,澳門已不是殖民地,統治者也非異族,還以社團來溝通的做法,在一個民智未開的地方還可以。但在澳門,卻已難行得通。

第二,社團雖由個人組成,但社團決不能代替個人。就如上述的例子,政府建街市、建行人天橋、建垃圾房,這都是城市建設,都是好事,你政府去諮詢相關團體,從宏觀角度或整體社會利益角度上,它怎麼可能不贊成。但政府拿着他們的贊成意見就以為可以通行無阻,那就一定撞大板。社團認同建垃圾房,當垃圾房靠近民居,居民一定反對;建街市好,但在公園騰出一幅地段來建,則一定壓縮了公園使用者的使用空間。這就是現時很流行的「持份者」的概念。當政府要做一件事,必須搞清楚那些是持份者,他們有機會發表意見嗎?他們的憂慮能得以紓緩和解決嗎?當政府官員每天將「以人為本」、「建立服務型政府」掛在口上,但到實際操作時卻是官本位,只求方便就手,找幾個社團諮詢就當一道手續般完成程序,豈能不引起民眾的反彈?

這次義字街重整繼續重蹈覆轍沿用透過社團諮詢舊有的模式,表明特區政府的自省能力極低,碰過無數次釘都仍然不能汲取教訓、作出反省。對這件事,民署應「重做」諮詢,真正派員落區聽取商戶和商販的意見和訴求,詳細解釋整頓方向,掃除他們對重整會影響生意的憂慮,並透過雙向溝通聽取各持份者的意見和訴求,在設計上盡量回應商販的合理訴求。在減檔的情況下,必然出現遷留的問題。可留的留下,真的必須遷走的,也應安排能營生的位置,從而藉重整改善區內安全環境和景觀的同時,亦能顧及商販的利益,這才是負責任的政府所應該做的實事。

跳出此事,特區政府亦應認真檢討,擺脫殖民統治的既有模式,擺脫只依靠「管治聯盟」中所謂有代表性的社團來諮詢的模式,勇敢地面對市民,尊重所有持份者的意見,以真正落實「陽光政府」的施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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