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規訓的角度看輟學現象

根據教青局每年出版的《輟學生暨離校生調查報告》,單純看數據,一般人會得出本澳輟學現象近年來逐漸解決的印象。這是不是可以歸功於教育當局推出適當的政策、學校輔導有功呢?

從教青局公佈的調查報告中,我們恰恰看到了教育當局對取向判斷的問題。報告一方面承認學生輟學的原因是多方面且複雜的,但另一方面報告列出的輟學原因全然是針對學生個人的。於是得到的主要輟學原因便是「成績差」、「操行不好」、「對讀書無興趣」等個人原因,解決方法是不是學校放寬評分標準就可以?

另一個社會團體(聖公會)在去年十月公佈的「澳門失學青少年學習動機」調查結果,表示留級是許多青少年輟學的原因之一,逾八成半受訪者有留級經驗,三成多已留級三次以上,小學程度留級受訪者較中學程度平均多出兩次,而離校之後的心態十分消極,不夠正面。調查組雖不至於建議澳門取消留級制度以解決輟學問題,但基本的問題意識仍然是學生個人的問題,建議學校教育在小學階段將生涯規劃定為必修課程,預早灌輸及強化學生的生涯規劃觀念,不應把重點放在學習或工作上,應著重「抗逆力」及「解難能力」,培養青少年學習的意志力。

可見,主流社會多是以「問題化」、「個人化」的角度去研究輟學青少年的生活型態,再對其「問題」進行分類與對策研討,這樣的論述容易落入一種由控制社會功能的角度片段化地研究輟學青少年。因此引申的解決方法是,先將輟學青少年貼上標籤,視他們在學習能力或是品格方面為弱者,然後想辦法將他們拉回到「正常」的狀況中,即學校生活。這種取向,其實隱含著主流社會中對於正常上課和不正常上課的價值判斷。經由學校對於輟學生的標示與分類,社會大眾常常伴隨著對於特定地區(例如北區)與特定人群(例如新移民)的汙名化與排拒。這樣的判斷將得到適得其反的效果,進一步強化輟學生的自我矮化。

因此,前幾年官方的輟學數字較高時,引起社會廣泛的討論,正反映了澳門中產父母在社會文化變動中對孩子溢出管教範圍所表達的焦慮。傅柯(Michel Foucault)在談到現代國家深入社會肌理和個人內心的規訓權力時強調,權力機制不僅僅以政府或員警等國家暴力機構來操作,常常也由學校、教會、甚至家庭來執行,建構起一個全面的社會規範網絡。

以特區政府教育當局在學校中推廣的公民教育實踐為例,根據去年曾經組織過的「澳門教育專題」分析,可以發現聚焦在「愛國教育」和「品德教育」兩個主題上。「愛國教育」是為了在國族建構的框架下,加強澳門學生的國族認同;而「品德教育」則是為了回應本地青少年吸毒、賭博等社會問題,而開展塑造高度服從人格的社會教化工程。對資本主義而言,培養出柔順、聽話、遵守學校常規以及有用的學生,具備生產性與有職業訓練成效的勞動力,是制度得以維繫的關鍵。

在這樣的教育政策推動下,澳門學生的公民質素如何呢?我們可以參考教青局委託澳大教育學院所做的《澳門中小學品德與公民教育的專項評鑑報告》,得高分的多與「個人遵守權威的教導」、「個人對自己負責」、「個人對團體的歸屬感」、「個人遵守團體的規則」、「個人保護環境」等等與個人修養有關,而且較屬被動、靜態的一些行為與意識,而得分較低的則多與「發表意見」、「參加活動」、「參與工作」、「宣揚文化」等等與社會現況、公共事務等有關,而且較為主動的一些行為與意識。澳門學生越來越被動,主要特質為遵守權威、歸屬團體、遵守團體規則等,似乎可以間接解釋了近年輟學率逐年下降的原因。

在個人生活中,我們很容易發現這種失去主體能動的案例,而且往往發生在旁人定義的「好學生」身上。例如幾個本地大學生嘗試在校園內組織同學參與一點公共事務的討論,但很快發現事情沒有想像中那麼容易。本來應該可以自由發言的校園民主牆,一早已經有一套管理辦法,貼上去的內容需要學生會的審查;至於學生會是如何產生呢?是否可以質疑學生會的這種權力呢?似乎不容易說清楚,也不知道該如何追問下去了。本地一所著名的女子中學,長年以來全校學生都需要到指定的店舖購買高價的體育校服,而該間店舖的老闆,正是該校的體育老師。幾乎每個家長都有疑問,學生也不解,為甚麼該間店舖可以長年用不合理的價錢壟斷體育校服的供應?疑問一直存在,因為問題一直存在,但似乎沒有人嘗試去解開這個謎團。

像這種例子,生活中比比皆是。如果我們稍為追問下去,一定會引發出一大串問題來,譬如說,大學裡意見表達的規則是誰訂的?如何產生?學生有權去改變嗎?學生會是如何產生的?依據甚麼規則?如何產生?如何可以改變?又例如,供應體育校服的店舖根據甚麼規則可以壟斷這種權利呢?體育老師和供應商的角色有沒有衝突呢?作為教育機構,學校如何讓學生從小體會到公平正義的原則呢?我們的大學生、中學生、以至家長、老師,有沒有在過程中質問過以上的問題呢?甚至去嘗試尋求解決問題的答案呢?

學校是社會的一部分,學校就是社會;社會中的價值觀也會反應在學校的師生關係與同學關係之中。成績至上和升學主義的作用,一些在成績競爭上敗下陣來的學生,在面對學校和社會的負面標籤時,他們未必能夠主動地以「輟學行為」作為一種「抵抗」教育制度的可能,但以「無心向學」作為維繫個人主體性的生存策略,未嘗不是對社會規訓制度的一種消極抵抗。

作為具有批判力的社會分析者、行動者,對社會現象的認識,採用甚麼樣的問題意識是關鍵。對輟學現象,如果僅僅從個人化、問題化的角度,將輟學生視為不正常、偏差的人,強行塞回學校體制,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加強了社會的規訓、被動、強制權力關係。帳面上減少輟學生數字,並不能保證培養出自立自主的現代人,進而有能力來改變外在的不平等支配關係,而是需要有勇氣檢討、改變不合理的學校制度,以至社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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