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廣視現在的弊端叢生以至頑疾纏身狀態,實情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矣,起碼是經十多年積聚形成,當中既有制度機制問題,亦有管理上人為因素,這在澳廣視策略發展工作小組報告和審計署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都有清楚的揭示。
高中層糊塗瞞頇十年以上
顯然,就以管理問題,這不僅在高層長期以來一塌糊塗,中層主管亦不知所謂,如此高、中層人員的不作為與亂作為卻有機聯動,澳廣視又怎可能不是弊端叢生?顯然,假如在中層這個環節是能夠正常,起碼澳廣視也不至於今日狀態。事實上,就以新聞部而言,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未至九十年代初的一段時間,仍是曾有過光輝歲月,當年電台新聞部和電視台新聞部表現甚是出色,可謂是走在社會前面,只是其後隨著這兩個部門主管的盧漢豪和莫麗明的先後離職,新聞部表現每況愈下,到現在尤其是電視台新聞部更是不消提了。追源溯始,新聞部主管欠缺的是作為傳媒人的理想與原則,再加上能力、作風和管理欠善,如此這般就導至新聞質素備受批評欠佳,同時亦令到有志者卻無所適從,不少心灰意冷的唯有選擇離開,因而新聞部員工不斷流失,留不住人才。
人才意氣欄珊選擇離開
有離職的前澳廣視記者,原是抱有理想,熱情投入記者工作,然而最終還是選擇離開,其坦言皆因意氣欄珊。直指澳廣視制度和管理積累問題,就以新聞採訪工作是要講效率,但主管反應是無動於中,「內地發生特大災難事件」。如四川大地震、香港電視台隨即已有記者抵達採訪,但主管卻沒有反應」。作為記者看到發生災難事件,看到香港記者全情全力投入採訪,但公司仍不派記者前往採訪,「真係好火」。由此顯見新聞部出了甚麼問題,前線記者具有基本新聞理念,但主管則遲頓甚至無知無覺。還有的是自我審查問題,「其實許多時候未必是外面人或政府干預,就自己先驚要寫少哋、報少啲。」再者是主管的不濟,未能凝聚到員工士氣,去追尋採訪真相或更多不同意見,「沒有營做到一個好的新聞工作氛圍。」
無疑,現在澳廣視記者出道遲,未能目睹當年新聞部主管的莫麗明和盧漢豪,是仍以記者親自在第一線採訪的情景,因為他們都有很強的新聞理念,熱愛傳媒工作。離開澳門電台多年的莫麗明對筆者說,「我即使做新聞部主管,其實也是一個記者,這是我最鍾意的工作。」
新聞採訪特別是在發生突發事件,必須要快速抵達現場。當中內地發生災難事件,澳門電台記者以最快速到內地採訪。而公司處理審批出差費用需時,新聞部是先自行「籌款」解決經費,甚至主管自己先墊資好讓記者盡快出發。這就是要將新聞放在第一位。
自我審查放棄天職
毫無疑問,傳媒是在行政、立法及司法以外的第四權,是為監察者角色,因此記者天職要求對是非黑白要很清楚,道德觀念要很強,操守要很嚴格。同樣的,作為新聞主管都須具備這些要件外,比一般記者要求是更高更嚴,莫麗明認為主要有三項:一是不受誘惑,二是不可自我審查,三是要有膽色及要有承擔。
顯然,作為新聞主管,可能會面對來自政府或權貴又或商界給予各種形式利益,所以必須醒覺,不可有歪念,絕不可以做新聞工作而作為一塊踏腳石去取其他東西,且要更強調是因為新聞工作是希望追求公義以至有一個公平社會。再者,不能自我審查,且自當為新聞自由爭取更大空間,以將訊息和事實呈現予公眾;同時,透過不斷的公共討論從而取得最好方案。至於作為主管要有膽色及要有承擔,這在對同事的支持是至為重要。顯然,記者在前線採訪,新聞出街後亦會有不同反應,尤其敏感議題更會受外面壓力情況,作為主管就需有承擔和風骨,如果是錯就要承擔,但若對的就要堅持。
就此,莫麗明亦經歷事例,話說當年電台記者做了一條有關改革新聞,在出街後澳葡政府主理教育的政務司(即等同現在司長)有投訴,要見採訪這條新聞記者。但莫麗明沒有帶該記者而是自己一個去見官。她對該高官說:不需要見記者,因為我們是審閱所有稿件故由我負責。經了解,記者沒有引述錯高官講話內容,高官不滿的是記者同時採訪了不同意見者反應。於是莫對高官說:意見是可大有不同,你說A意見,我們採訪B的人做反應,有不同意見,才能讓市民看清楚這件事;另外,對事情更需要有多角度分析,市民則會自己作判斷。所以,指責記者這則以多角度報道的新聞是有問題,這是不可接受的。莫又說,她會承擔這個責任,且將來也會這樣做,找不同意見討論事情,這樣才能令到公共討論空間多元化。
頂住干預是新聞傳媒本份
當年新聞部主管頂著不同方面干預或壓力是常事,甚至有澳廣視高層成員反對莫麗明,電台怎可這樣批評政府,政府日日給錢你,但原來日日就被人批評,你這樣做等於自殺。然而莫回應她的上司:自殺也好,我都要做到新聞工作就是可以讓人發聲。同時,我不承認這是事實,因為不是政府給我們的錢,而是錢來自市民。
十君子事件
這就是作為新聞部主管應有理念和作為。亦皆因堅持確保市民言論自由和媒體的獨立性,當年澳門電台發生了「十君子事件」。這是發生在一九九二年,澳門電台烽煙節目(今日脈博)即現在「澳門講場」前身),有一位市民發表批評政府意見時質問是否再來一次「一二.三事件」?但這是煽動,而是一時氣憤的說話。卻結果被一份葡文報無限放大上綱上線,此亦觸及葡國人敏感神經,澳廣視高層在未經調查下令即時暫停該節目。其後,在承諾的調查期過後仍無作出調查報告。於是,作為主管莫麗明經過考量,做了辭職抉擇,並為此補回公司三個月糧。她表示,只要選擇在辭職後,才能將這事件涉及情況向社會公開,因為一日在主管位置,於道德上她不可以將與公司高層交涉情況公開,告訴市民發生了甚麼事,為何一個讓市民發表意見節目卻突暫停?
在莫麗明辭職後,電台九名記者和編輯也決意跟隨,先後辭職,這也就是澳門電台十君子事件。而在辭職後,即進行連串公開行動,包括向立法會遞信和國際記者組織投訴等。莫麗明及其同事採取公開行動就是要爭取這個烽煙節目能夠恢復。此是當年本澳唯一透過大氣電波給予市民發表意見的公共空間,亦是最方便市民直接表達訴求的平台。然而,澳廣視高層在不問情由下,僅因為一名觀眾發表言論,就粗暴暫停了「今日脈博」節目,而是拖延不讓復播,令到這個市民發聲的平台似要消失。事件引起澳門社會和外面關注,最終結果是澳視高層讓步,恢復電台的烽煙節目。
澳廣視不改革沒前景
不必諱言,重溫前人前事,再看現在的澳廣視新聞部主管之所作所為,實在是不知所謂之極,這樣「質地」如何可以帶出一個具戰力、彰現新理想、捍衛公義與追求公平社會的團隊?亦因此,澳廣視的出路 在於改革,是由上至下的改革;不改革,澳廣視不會有前景,只會繼續爛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