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委員會的新瓶 承載舊區重建諮委舊酒

如果要數澳門街近日的熱門字眼,非「文創產業」莫屬。在民間人士刻苦經營多年後,政府終看到文創產業的商機,高呼大有可為!似乎文創產業霎時變成澳門的明日希望、朝陽產業。問題是,以官方作主導的文創產業政策能否改變澳門文藝界的現況呢?以標榜創意、個人風格為核心價值的文創產業,其本身內涵與官方運作是否已存在一定先天性矛盾? 另方面,政府「大力發展」意味著將會投放「大量公帑」在此領域,文創產業的界定,即誰可得益?點樣幫?相信是未來官民互動、角力的一大關鍵。

文化局局長吳衛鳴在文化產業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上,介紹了澳門文創產業的發展政策和思路。框架主要分:產業推廣、產業資助、創意人才培養、行政與法律輔助及產業研究等五部分;根據發展藍圖及短、中、長期目標,將視覺藝術、設計、電影錄像、流行音樂、表演藝術、出版、服裝及動漫,列為八大重點發展項目。現階段首先將較成熟且具潛質的項目推出市場,其中以視覺藝術及設計為突破口,先行先試。

短期內,南灣「C-Shop」將改造成為創意商品的宣傳銷售點;而塔石廣場的玻璃屋將改造為澳門文創產業旗艦店;又會成立文創孵化中心,協助開拓內地及海外市場,探索跨境合作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運作模式。同時計劃成立「文創產業基金』,提供項目資助、長期場地租用優惠和實施獎勵計劃等等。

一字記之曰:錢

上述一系列措施,若能真正落實到鼓勵原創的原則上,確實讓人鼓舞。與此同時,澳門文創突然身價「暴漲」,前期可景,近期澳門街文創力量異軍突起,不少社團成立關注組、委員會,成立文創產業的相關團體,但翻查這些人士的資料和專業,很難與「原創」拉上關係,不排除有人是默默耕耕耘或是混水摸魚?另方面,新成立『具廣泛代表性』的四十三人文化產業委員會,一開始委任名單已惹來不少爭議。有意見認為商界人士過多,但筆者認為,來自商界與否並非重點,而是部分「選角」明顯是沿襲傳統「分餅仔」政治文化。明不正、言不順,放在人文質素要求較高的文創類諮詢機構中,更顯突兀。

無論如何,社會上越來越多人重視文創產業,是大好事。即使以往未有關注的人,也不代表將來不會參與。但到底將來用於支援文創產業的巨額資助,是否用得其所?「文創產業」如何界定?政府的傾斜政策是否真的惠及民間?這塊「肥豬肉」,最後落到真正默默耕耘的藝文人士其中的,會否只剩下一些邊皮?文化官員是否真能秉持專業認知,堅持最終的判斷,值得憂心。

通讀以上發展框架,到底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核心是甚麼?一字記之曰:錢。文創產業的靈魂該是甚麼?核心價值該是甚麼?或許有關具體界定和資助方式仍然在醞釀,暫時未見社會上有多少質疑的聲音。其中列為突破口先行先試的視覺藝術及設計界中人,眼見上至最高層、下至執行官員都信誓旦旦一力承擔,更是一片叫好。從提供進修及升學資助開始,提供行政與法律輔助,資助產品開發,協助產業推廣,包辦銷售平台,提供場地使用……天下間還有這樣周到的產業發展扶助嗎?文化部門要小心,別成為被寵壞小朋友的「直升機」父母。

另一方面,以往文化局、民署和教青局,特別是澳門基金會都有對文藝界活動有不同形式的資助,但當中存在很多不健康、甚至是利益輸送的情況。文藝界一直詬病的是,以往文化局的資助方式,只是以一年計算,但相對於短視的官僚,藝文團體的發展須講求規劃、持續性,例如編寫三年計劃、五年計劃,舉辦有系統的專業課程,培養新血,定期推出作品或社區藝術項目,這些都是需要規劃,不能過得了一年得一年,沒有穩定的資助,單靠收學費、賣票或逐個項目申請資助,令藝團舉步為艱。

資助制度如何評定成效?從審批標準、跟進結果、評定效益,以往都沒有一個公開說明,為甚麼今年會有、明年沒有了?為甚麼申請會被駁回?拿了公帑資助,最後的社會效益和藝術價值如何評定?這些重要的原則和評定機制,過去十年完全陷入一個模糊、混亂,完全無透明度的狀態,這些都是前文化局局長何麗鑽主政十年種下的因。

據統計,澳門現存各類型大小不同的社團共3,000多個,當中被確定屬文化界別的有209個,文化社團類型廣泛,涵蓋如粵劇、土風舞、流行樂隊、藝術表演、產品設計、康體活動等等。各種申請經費的名目,令人大開眼界,隨意翻開最近一期澳門基金會公佈的2010年第二季度資助名單,以下列出一小部分:資助製作電影故事片《澳門情緣之還有一星期》的部份經費(第四期資助款五十萬元);資助舉辦「中華文化交流協會賀新春——昆曲臨鏡海‧淡雅傳幽情」活動的部份經費四十五萬元;資助西望洋創作協會一號藝術營地2009/2010年年度活動及購置設備的部份經費三百萬元等等。其中榜上有名的,還有早年已備受藝文界爭議的「戲劇農莊」一季度的資助已超過200萬,(若以此基數計算,一年的資助可高達800萬?) 相對其他藝團獲得的資助而言,200萬簡直是天文數字。從資助額的差異中,筆者與一般市民都只可看到不公平,而「戲劇農莊」是否值得?則應由專業的藝術評核組織處理,但多年來即使備受質疑,基金會內部似乎也未有看到類似機制。

構築在一系列資助基礎上的文創產業發展框架,完全沒有觸及如何建立一個讓文化藝術界人士更自主發展、更公平參與的機制,那麼,到頭來,仍然是圍內人的「分豬肉」遊戲。

諮詢框架:歷史,重複的歷史

筆者本來打算回顧一下當年同樣高調成立,各方寄以希望的「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成立之初的情形,居然發現歷史的循環可以驚人地相似。而又悲哀地發現,當年當政者的一大堆美麗諾言,讓市民經過五年期盼終成空。以下將兩個諮詢委員會作一個簡單的比對。

2005年底的一期特區公報刊登第438/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成員共四十七人。委員會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擔任主席,被問及委員會的代表性時,歐文龍指出,除委員會外,政府不排除多渠道、多方式收集意見。

2010年8月《政府公報》公布「文化產業委員會」委任成員名單,委員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擔任主席,梁慶庭擔任副主席,全體成員共四十三人。外界質疑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的委任準則,張裕回應表示,文化產業委員會的組建是特區政府今年文化工作領域的重要部分,委員會將廣泛聽取各界對本澳文化產業的意見和建議,制訂適合澳門的文化產業政策。

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2006年初舉行第一次平常會議,會議由行政長官何厚鏵主持,身兼委員會主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在會後表示,是次會議討論了五個議題。當局決定在委員會下設三個專責工作小組。

行政長官崔世安出席文化產業委員會2010年第一次平常全體會議合照儀式。文化局局長、文化產業委員會委員吳衛鳴在首次全體會議上,介紹了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框架。框架主要分五部分,委員會討論並通過設立三個專項小組。

無論是委員會的人數、主席對質疑的回應,以至五個議題和框架五部分、同樣下設三個專責小組。連歐文龍都曾經表示,任何的諮詢組織不能過於龐大,否則將不具操作性。但觀諸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的委任準則,仍然跳不出傳統社團政治的酬庸文化,再加上近年回應民間怨氣而調整的點綴文化,人數達到四十人以上,可以預見其運作成效將如現存的數十個諮詢組織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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