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劣質政治的嘗試 —香港共建維港委員會的經驗

香港與澳門雖然都擺脫了殖民地統治了,但是,不少殖民制度的特色仍然承襲下來,其中之一就是殖民地後期所發展出來的「諮詢政治」。殖民地早年,「諮詢政治」是為了營造「華洋共治」的半真半假效果,到了殖民晚期,則為了紓緩日益高漲的民主呼聲,當權者為了粉飾一下不民主的制度,故此委任了各種諮詢角色。這種管治手段,延續至回歸後的今天。

當然,把「諮詢政治」批為一無是處,也許是太極端了,但是,點出港澳地區「諮詢政治」的殖民性格,對我們理解今天港澳政治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我們不誤判「諮詢」就是民主化,就是公眾參與,它更不是學術界所說的「審議式民主」。不少民主國家或城市的諮詢機構、審議過程、公眾參與,是在普選制度落實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補充選票民主的缺陷,而不是「補償」不民主及專權制度的。

從歴史及結構上,我們的「諮詢政治」是一種劣質政治,是專權的產物,它的缺點如下:

﹣政府委任親官方擔任委員,營造親官方的民意及專業意見;

﹣政府官員經常控制了委員會的議程;

﹣即使被委任者能有獨立性,也因為他們只是個別人士及意見,而難以發揮影響力,委員也不用向公眾問責;

﹣大部份委員會都是閉門會議,不少連會議紀錄也不公開,公眾參與程度極低;

﹣諮詢架構日益增多,政府可以選擇性地聽取某些委員會意見,不合用的便置諸不理。

不過,在實踐上,還是能看到許多人在重重制肘下找出民主空間,我這裡想介紹一下香港的「共建維港委員會」經驗。

這個委員會關心的是維多利亞港兩岸的發展,相比其他諮詢委員會,它要敢言得多,經常提出與政府相左的意見。最近的事例是反對中環灣仔繞道的通風機樓,阻擋市民的維港景色,以及造成嘈音及空間污染;去年,委員會亦提出要原址重置被解體的皇后碼頭,反對政府傾向的新海濱重置。

這個由政府委任的委員會,之所以會有跟官方唱反調,能制衡政府代表的地產及工程公司利益,絕對不是政府自己的善意安排,完全是一場政治角力的結果。

90年代末,香港的維多利亞兩岸開始大型的填海工程,尤以中環及灣仔繞道引發極大爭議,導致民間及專業團體大力反對,除了動員數以萬計的群眾集會外,也引用《保護海港條例》進行司法覆核,雖然敗訴,但卻使政府日後幾乎不可能在維港填海了,因為,法官提出日後工程要符合「凌駕性公眾需要」的要求。

在這場激烈的官民角力後,政府也思考到要維持合法性,因為,這場運動顯示出政府得不到專業團體及人士的支持,讓他們在實質及形式上參與規劃及決策,對政府日後的管治有幫助。故此,2004年,政府成立這個委員會,吸納了大量民間及專業團體。看一下成員名單,便知道不少人來自當日保護維港運動的團體。

除了主席,共有二十二名非官方成員,六名官方成員。二十二名非官方成員中,最少有六名(或以上)是當日保護維港運動的團體代表,包括長春社、想創維港、香港建築師學會等等。此外,還有好幾位參與其中的學者及專家,例如,經常就著政府保護樹木問題猛烈批評的地理專家詹志勇教授便是其中一位委員。

同時,委員會的會議紀錄是公開的,近年甚至錄音也放在網上。而委員會也製作了資訊相對完備的網站,供市民查閱。委員會亦有時舉辦公眾論壇及參與式工作坊,讓一般市民參與意見。

當然,共建維港委員會在香港政府的決策上扮演的角色,及其得失,還需要細緻研究才能下個完整結論。但它的經驗也說明,要把諮詢政治的劣質、專權特性減低,並不單是一個制度設計的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即需要有民間及專業團體積極的社會動員,向政府施以公眾壓力,才可以在不民主的政治制度中找到少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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