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過後,多部重要法案或制度諮詢接踵而來,其中有三部涉及到一個城市生存的根本,即土地的獲得、處置和使用。上星期談過城市規劃,我們本周探討的是不但和上述議題相關,而且關乎到澳門經濟、文化發展,以至澳門人身份定位的《文化遺產保護法》。
本期訪問了長期從事文物教育的歷史教育學會會長林發欽,他肯定了法案既有執罰,也正面鼓勵公眾認同保肯的重要性。他又認為目前的保育運動流於衝動,要提升市民的理性認知,必定要從教育著手。芭樂的文章提醒我們,除了期待文遺法外,更需要有一個能認清和捍衛核心價值的管治力量,保護城市的文化資源,建立城市的「軟實力」,才能為澳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在有形的世界遺產以外,其實還有各種傳統節慶、技藝、語言等無形遺產,以及文獻,都面臨消失的危險。我們除了世遺建築以外,還是哪些文化「家底」已經獲得評級,又有哪些需要保護?本欄也作簡單介紹。
自2005年本澳成功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後,06年當時的社會文化司提出制訂文遺法的建議,引頸以待的文遺法草案早前終於出台,接近六十頁的文本以平衡原則、公眾參與、擬定清單、獎罰制度等介入方式,向物質及⋯
澳門的文遺法經過「千呼萬喚」,雖然還要經立法會通過,由2008開始諮詢到現在,終於進入「始出來「的最後立法程序了。 公眾對文遺法的迫切期待,一方面體現出公眾對文化保育的意識、對文化事務的關注度高⋯
世界遺產 世界遺產是指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審核、批准而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各種遺產。 1972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