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業自主」是澳門前線社工多年的訴求,政府當年亦曾承諾「民間代表可以由社工互選」。然而,早前澳門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公佈的第二屆社專會中關於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的「產生辦法」,卻排除了「社工互選」機制,而是採用由業界推薦,經社專會篩選後再推薦予社會文化司作委任。這種「推薦→甄選→委任」的產生辦法,被質疑排除了佔大多數的前線社工參與社專會的工作。
爭取公義,為弱勢發聲,一直以來都被視為是社工的天職。然而,若佔大多數的前線社工均無法參與專業發展的相關工作,這真的有利於社工的專業發展嗎?這真的有益於社會大眾嗎?當社工也成為了弱勢,還有誰能為弱勢發聲呢?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主席潘志明表示,社專會曾幾輪討論有關第二屆五名註冊社工委員如何產生,而由「社 [
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下稱「社專會」)日前公佈,第二屆「社專會」中關於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的「產生辦法」,當中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