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電影館營運權判給惹爭議
文化藝術可以「價低者得」來衡量?
文化局早前公佈,戀愛電影館未來三年的營運權招標,由炫昌娛樂文化製作有限公司以最低價的一千五百多萬元奪得,其餘三個競投者,包括原本的營運者「拍板有限公司」均落敗。
今次判給引起社會尤其藝文界不少爭議,更有一班本地電影工作者發起聯署及一人一信等行動,要求文化局回應社會對判給理由等種種質疑。但無論是文化局還是炫昌,都在其記者會上「三箴其口」,無法釋除公眾的疑慮。
雖然文化局多次強調今次招標著重的是投標者的經驗及質素,但當局卻無法拿出更多支持自己決定的理據。社會質疑,難道文化藝術可以用「價低者得」來衡量?面對社會眾多的質疑及要求公開資訊的聲音,文化局卻堅持不公佈細節,似乎有違行政長官賀一誠「推行政務公開以提升政府決策水平」的競選政綱。
文化局將戀愛電影館未來三年的經營權,判給予最低價、營運計劃不詳的炫昌娛樂製作有限公司,事後文化局與炫昌均未有公佈更多未來的營運細節,做法引起社會不少爭議。雖然文化局多次強調,今次招標著重的是中標⋯
近日文化局就戀愛電影館的新營運權進行招標,其中二零一五年登記、最低報價的「炫昌娛樂文化製作有限公司」(下稱炫昌)在四名競爭者中跑出,成為未來三年戀愛電影館的營運者。然而,卻沒有多少人清楚炫昌的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