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財產廳
被控「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 證據不足 張鵲橋被判無罪 2017年04月24日|文:論盡採訪組|https://aamacau.com/?p=39257

文化局原文化財產廳前廳長張鵲橋涉嫌於2007年將鄭觀應故居紀念館的設計工作,繞過公開招標及三家詢價等程序,直接判給予親屬持股的公司,被控一項「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罪。初級法院合議庭經歷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