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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客觀評論不屬違法 保利達控訊報誹謗民事索償不成立 2019年05月2日|文:論盡採訪組|https://aamacau.com/?p=53430

《訊報》總編輯李江和社長周仲屏被保利達洋行控告誹謗之案,初級法院合議庭去年12月裁定兩人刑事罪名不成立,但因違反了民法典規定的「善意原則」而造成對他人的傷害,故須向保利達民事賠償合共5萬元。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