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經屋
經屋空置要處罰? 羅立文:整體修法時再討論 2015年07月30日|文:論盡採訪組|https://aamacau.com/?p=20351

對於空置經屋是否作出處罰,包括罰款或收回單位?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今日指,現行《經屋法》第5條規定,經屋單位用作長期性居住,若業主轉租或改變用途就會被罰,但無列明空置單位的罰則。至於會否加入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