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買賣
單位拖欠費用買家要埋單助長歪風? 陳澤武︰若拖欠管理費 買家不會買 2017年05月23日|文:論盡採訪組|https://aamacau.com/?p=39748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對於法案建議設定買家承受的建築物負擔(如管理費)上限為2年的做法,會否鼓勵賣家故意拖欠管理費?委員會主席陳澤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