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分層建築物管理相關法律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必須於8月21前召集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否則或會被科處澳門幣1.5萬至15萬元罰款。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理事長崔銘文今(10)表示,目前管理公司在召集首次⋯
大廈管理法案新文本建議,買方最多負責兩年管理費欠款,社會憂慮相關條文變相鼓勵賣家拖欠管理費。物業管理業商會理事長崔銘文認為,有關規定將增加管理公司追討欠款的困難,「以前係追一個,依⋯
有關物業管理的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法案在立法會審議已半年,仍然處於膠著狀況。日前就有管理公司連法案都還未通過,就已經搶閘加價管理費近九成,令不少住客直斥「離譜」。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理事長崔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