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三個親政府團體工聯、青聯以及婦聯早前以民間團體身份向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提交報告,講述本澳在實施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ICESCR)的情況。有外媒昨(16)報道稱,青聯及婦聯所交報告的撰寫人為法務局技術人員,並就事件向局方、團體以及聯合國查詢。法務局昨晚九時許發新聞稿否認事件,強調「特區政府根據委員會的指引向相關非政府機構作了說明,並就報告格式問題提出建議。需要強調的是,特區政府從未對非政府機構提交報告的內容作出任何修改。」
當中,青聯以及婦聯各自在報告中莫不稱讚自身貢獻以及唱好特區政府在婦女權益、醫療保障和家庭發展、工作權和社會保障、受教育權、公屋政策、《工會法》制訂以及青年就業等方面的工作。
葡新社(Lusa)以及自由亞洲電台(RFA)昨報道青聯和婦聯所提交的報告,檔案作者一欄同為「Betty, Lam Mong Chi」一名。兩媒體經翻查特區公報過去的公佈,發現有一位外文名為「Lam Mong Chi」、中文名為「林夢芝」的人士。該名人士曾歷任澳門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及法務局,並於2017年在法務局升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自由亞洲電台亦查到婦聯去年聯合人權委員提交的報告,檔案作者名出現「DSAJ」,和本澳法務局的葡文縮寫一致。
自由亞洲電台報道指已向法務局及青聯查詢,惟至截稿前未獲回覆,而婦聯則以「已轉交有關部門」作為回應。
Lusa報道指,聯合國在回應查詢稱將對信息的可信度進行分析;特區政府和該兩個組織沒有就事件作實質回應,但強調報告的獨立性。
法務局批傳媒報道不實 強調沒有修改報告內容
法務局在新聞稿稱,於2月15日至16日,特區政府的代表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前往日內瓦,就實施《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第三次定期報告接受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的審議。「特區政府也注意到,有媒體就澳門非政府機構向委員會提交報告事宜作出了不實報道。」
法務局又指,根據委員會的機制,非政府機構可就本澳實施《公約》的情況,以自身名義直接向委員會秘書處提交報告,闡述其意見和立場。「在是次審議中,相關非政府機構屬首次向委員會提交報告,所以曾向特區政府部門查詢委員會的具體規定,為此,特區政府根據委員會的指引向相關非政府機構作了說明,並就報告格式問題提出建議。需要強調的是,特區政府從未對非政府機構提交報告的內容作出任何修改。」
法務局又表示特區政府「將繼續推行保障人權的各項措施,致力依據《澳門基本法》落實《公約》的相關規定。」
周庭希:好心知醜
亦有向聯合國提交有關報告的澳門研究小組召集人周庭希受訪時表示,對有關新聞報道以及法務局回應「完全不感驚訝」,局方「好心知醜⋯⋯我真唔知啲所謂嘅格式係咪包埋行文、結構之類,咁局方話提供格式建議咪格式」。
剛在日內瓦完成審議的周庭希又稱,局方沒有否認所有事實,至於何謂格式「咪由局方點話」。其實婦聯亦非法務局所指首次向聯合國委員會提交報告,去年該會便提交向人權委員會提交了報告,且這份報告的檔案作者名為「DSAJ」,即法務局。
他又指,過去已有研究發現,部分人權紀錄欠佳的國家,會利用政府資助的非政府組織(Government-organize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GONGO),以「民間社會組織」身份向聯合國委員會提交報告,意圖唱好所屬國家或地區,欺騙聯合國。
周庭希表示,其實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對澳門在這公約實施情況重視程度遠遠低於香港及內地,基本上「冇乜時間畀澳門(代表發言)」,委員亦只是向自己問及澳門外僱權益、本地教育,而澳門在這情況並不差,教育更是強項,「可能有人擔心啲社團唔識得寫呢類報告,代寫安全啲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