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今(8)日續審德晉集團前主席陳榮煉涉不法賭博案,辯方傳召博監局稽查人員出庭作供,證人表示,工作20多年來沒有轉介過賭底面及電投等事宜予司警跟進。
司警作證完畢後,合議庭主席林炳輝宣讀數份供未來備忘用之聲明,他引述一名陳姓男子的筆錄表示,曾在「銀河德晉」工作,內容是負責記錄賭博上落數及抄莊閒贏輸表,並交資料給「阿波」。證人不屬於該公司任何部門,不清楚「中央監察組」,亦不清楚工作的目的為何。證人稱,其工作沒有薪金,當客人賭贏後會找賭客「拎水錢」;穿西裝工作的目的是希望讓賭客誤認自己是娛樂場員工,以便更易得到打賞。
自1997年任職博監局督察,目前是博監局顧問督察的羅歷山作供,他曾經在太陽城案中擔任辯方證人。
陳榮煉代表律師梁瀚民問證人,「過去工作20多年,有沒有發現非法活動?」證人回應,實際上已忘記,但會出現個人糾紛。他的工作是凡有賭枱的地方都要巡查,並非「一定要查德晉」。至於有沒有轉介過電投及賭底面等事宜予司警跟進,證人表示沒有。他續稱,每張賭枱都有投注上限,倘若超出上限,荷官會通知客人「不接受投注」。
稽查:大賭廳偏房多達三個
對於涉及不法賭博罪名數量的懷疑賭底面賭廳數量問題,律師問,例如「永利賭樂場」是否只有一個德晉賭廳?證人表示肯定有,但忘記「是否只有一個」。
主任檢察官黎裕豪問,例如「星際德晉」一般有幾多間房?當局是否用賭廳開設的房間數量去計算?證人則回應「視乎向博監局如何申請」,有時一些賭廳會有「大廳」,亦會有兩至三個「偏房」。
黎裕豪續問,例如「星際德晉」這些「大場」,會否因設於不同樓層而有不同的賭廳?證人表示,記憶中有「德晉一」、「德晉二」,是不同的名稱。
司警:太平貨倉搜護大量賭客「Marker」
另外,程姓司警第三日作供,他表示,案中部份文件、證據被拿到焚化爐中銷毀,而亦有一些證據在貨倉、澳門財富中心及皇朝廣場辦公室完成處理的文件被包裹。
對於陳榮煉在庭上供稱是為了保護賭客資料,證人稱,的確在行動當中搜獲了客戶資料,例如太平工業大廈貨倉中找到大量「Marker」單據, 但不知陳榮煉為何只銷毀德晉的電腦硬盤,他們亦要求「新浚」電腦公司處理電投的記錄。
助審法官葉少芬問,陳榮煉是否只要求第五被告、「利互」公司的陳錦志追收賭底面債?證人表示,陳榮煉會要求陳錦志「帶多一個人」,例如到香港追數時都會有其他人陪同;案件將在下週五(17日)續審,預計將傳召另外兩名博監局證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