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給先人一個有尊嚴的告別儀式也不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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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無奈的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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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01月25日 18:18

家屬為何儀式上不能瞻仰遺容?既然已將 「新冠病毒感染」列為「風土病」。

於上年12月下旬,本人家中的老人家感染了新冠後,先人由感染到突然惡化,經由政府某資助的院舍通知我們家人危急送上山頂,不到幾天的時間就離開了,當時正值澳門的感染高峰期,老人院、醫護、殯儀館人手也十分緊張,變相我們上到山頂急診室時,醫生很快就告知搶救無效。

去年12月下旬,消防局救護車不斷出勤。

當時只有我與家人在澳門,雖然趕不上看到先人最後一面,但起碼還可以進到急症室,打開白布,為先人蓋上眼睛,但身處外地的親人卻無法趕到醫院。

醫院也因為當時疫情高峰時期,病人多及人手不夠也需要盡快轉移先人到殮房,期間也有問到醫院職員,現在先送到殮房,如果外地的親戚趕回來澳門時,可否再到殮房?職員回應「沒有辦法」,一來人手不足,二來當時有很多人離世,殮房放滿先人不宜家屬內進。

結果我們告知外地的親戚不要趕回澳門,因為不能進入殮房見先人,我們再安慰親戚於儀式上再瞻仰遺容。誰不知道殯儀館當時疫情高峰期,有太多離世,我們要留下電話,排隊約見殯儀館職員傾儀式,等了十多天才可以見到殯儀館職員。

當中職員告知,現時因為政府政策,新冠這段期間離世的先人,家屬都不可以瞻仰遺容,需接直接用袋密封先人,由醫院送到火化過程也不能打開、所以也沒有「化妝」項目,當時我拎出山頂出的死亡證,上面寫死因是「肺炎」,也沒有寫死於新冠。

工作人員回應需要按照政府的指示,而且職員更補充,當時如果死因寫新冠,只可以選擇土葬,而且一落土便要封水泥,當時不可選擇火化。最終我們只能「被」接受,而當時已經排期到2月中旬才有堂做儀式。

我與家人也感到十分無奈,因為本身在儀式上,想讓外地的親戚瞻仰遺容,讓親屬可以瞻仰先人安詳地「睡」,能夠作出道別,個人認為這是告別儀式的意義。現時一句政府指示,新冠期間離去的先人,家屬也統一不能瞻仰遺容,我感到十分遺憾,以及個人有以下的疑問:

1. 家屬為何儀式上不能瞻仰遺容?既然已將 「新冠病毒感染」列為「風土病」。

2. 我們收到的死亡證明上,死因是按政府「所說」的寫作「肺炎」,沒有寫「新冠病毒感染」,為何仍用同一處理方法?

最後,突然全澳開放,現時受不了病毒的「老弱病殘」,要離世大部分都已經感染離世了,大部分澳門人也感陽康了,通關也全面開放,各地也能來澳門,未陽康又說可以照常上班,那為何政府在喪殯儀式上仍然這樣「收緊」,到底政府無視「老弱病殘」及先人家屬的感受要到什麼程度?給予親屬一個空間做好告別儀式的機會有這樣困難嗎?給先人一個有尊嚴的告別儀式也不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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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文章標題、圖片為本媒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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