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發言人譚俊榮發表政府聲明稱,政府堅決反對三個「小團體」發起的「民間公投」,又指「民間公投」是「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的法律基礎,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
傳媒一再追問「民間公投」違反了哪一條法例?譚俊榮亦未能指出違反了哪一條法例,只是一再強調,「民間公投」是針對特首選舉,「我地既選舉係依法架嘛,全部係依正手續,依正法規進行。所以,任何民間公投係針對呢件事,所做既,亦都唔係按照我地所做既選舉辦法去做」。被問及「無效」及「非法」是否兩個不同概念?發言人是否需要更正「非法」的指控?譚俊榮回應︰「唔需要。」
下屆行政長官將於八月三十一日,由四百人投票選出。「澳門良心」聯同「澳門青年動力」、「開放澳門協會」組成「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將在八月下旬展開「民間公投」,讓全澳市民對現行的選舉制度及下屆行政長官候選人表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