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媒於8月1日查詢問題如下:
貴局有否收到閉環酒店/院舍員工等方面,有關勞工權益的求助?兩者分別有多少?當局如何處理?
在上述閉環管理的工作環境下,相關僱主有否違反勞工法之嫌?有或無,請詳述。若有違反勞工法,當局如何確保相關僱員之勞動權益?
院舍閉環至今,一直有閉環員工連一個獨立的休息空間都沒有,貴局有沒有關注到閉環員工在生活方面的權益?
貴局對於閉環期間員工的薪金及假期補償的看法?同時會否將協商所有院舍統一做法及向員工清晰交代?
勞工局於8月5日回覆如下:
至於閉環酒店及院舍員工勞動權益的事宜,在現時疫情狀況下,為配合特區政府各項防疫措施,勞資雙方應按照實際情況,善意溝通及安排工作,共同抗疫。
按照《勞動關係法》規定,僱員負有提供工作的義務,但不妨礙依法享有合理缺勤的權利。勞工局暫未收到從事閉環工作的僱員求助,但會持續留意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