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法案 擬除本科學位外 需取得外地執業資格 方可回澳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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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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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年05月25日 22:22

立法會今(25)日一般性通過《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法案,法案建議未來執業獸醫除需擁有學士學位外,亦需要取得外地的獸醫執業資格,才可回澳註冊為獸醫,註冊有效期為2年。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本澳目前未有相關的專業課程以及資源,培養本地人才,故參考鄰近地區的做法,除擁有本科學位外,亦需要取得當地的獸醫執業資格,才可回澳執業。另外,法案沒有規定獸醫必須是澳門居民,故仍可輸入獸醫外僱,但他強調,政府會優先考慮本地居民就業。

市政署市政管委會委員吳秀虹則表示,未來外僱只要取得當地執業資格,亦可來澳註冊從事獸醫工作。現時公共部門有40名獸醫,私人診療場所獸醫約54人,而全澳獸醫中約有三成為外僱。

於會上有不少議員關注到診療以及商業場所之設置地點,張永春表示,醫療場所只要不是設於住宅即可,而售賣場所必須設在登記為商業用途的舖位營運。他解釋,動物醫療和售賣屬不同性質的行為,一定要分開營運;至於繁殖和售賣可否在同一場所營運,則要乎合一定的衛生和環境等條件。

吳秀虹稱,根據日常巡查,有8成以上動物診療和商業場所均符合法案要求,現有 30間動物診療場所中,僅有1間不符合要求;而商業場所有 117間,當中不符合法案要求的場所僅不足一成。

以領養替代購買只是口號?
張永春:需有社會共識

直選議員林宇滔問及未來政府會否計劃禁止售賣動物,以領養替代。張永春回應稱,禁止售賣動物涉及寵物文化,需要社會共識。

張永春又稱,曾考慮禁止以商業為目的的動物繁殖,他指出,現時有營利機構利用流浪動物繁殖,及相關衍生問題,但是次立法仍沒有禁止商業繁殖,並希望社會繼續討論有關議題,或法案生效2後,社會有對禁止商業繁殖訴求和共識,屆時才考慮禁止商業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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