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及《土地分類及用途》兩項行政法規草案。總體規劃提出未來工業用地將集中於青洲跨境工業區、北安工業區、路環聯生工業邨和九澳工業區,位於居住區內的原工業用地將釋放用作非工業用途。有傳媒關注,這是否意味將來慕拉士大馬路一帶的工業大廈將要規劃為商業大廈?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回應傳媒稱,若慕拉士區的工業大廈重建,按城市總體規劃,不可再用作工業用途。至於慕拉士、提督馬路等原有的零散工廈,政府計算過面積後,認為可將聯生工業邨規模擴大,容納零散工廈遷移進內。
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麥達堯稱,總體城規出台不代表在居住區內零散的工業大廈要立即拆卸,政府會按照土地用途批出規劃條件圖,商業區的土地會朝辦公樓等方向發展,不會出現工業用途。
另外,前海洋世界地段將維持商業用途,麥達堯指出,商業區不代表只可興建商業大樓,亦可具有很多兼容性,例如會配合海濱設綠廊;至於南灣湖 C、D區亦維持公用設施用途,包括政府和文康體設施,並配合南岸海濱建設。另外,曾因是否填海而引起爭議的新城D區仍會保留。
關閘將設定為商業區域合作樞紐
總體規劃又提到關閘等地區會增設商業區,麥達堯解釋,關閘主要在輕軌東線站點增加商業配套,同時會建議調整土地,包括搬遷特警總部等,亦希望住宅區重建時增加商業元素等,以配合關閘為商業區域合作樞紐的設定。
有傳媒關注總體城規如何與都市更新政策銜接,張永春表示,特區政府計劃在北區較舊及環境較差的地區優先推進都更,但最終能否成事非單靠政府意願,亦需視乎私人業權人意願,能否達到都更法立法後規定的啟動及重建百分比。
土地劃分為 「都市性地區」及「不可都市化地區」
《土地分類及用途》將土地分類須遵守的準則,將土地劃分為 「都市性地區」及「不可都市化地區」。明確土地使用類別。都市性地區的土地用途分為七個土地使用類別: 1) 居住區; 2) 商業區;3) 工業區;4) 旅遊娛樂區;5) 公用設施區;6) 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7)公共基礎設施區。而不可都市化地區的土地用途只有生態保護區類別。
城市總體規劃範圍劃分18區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則將規劃範圍劃分為18個規劃分區,當中分類為都市性地區和不可都市化地區,後者所佔的總面積為百分之18。在不可都市化地區方面,總體規劃維護澳門特區的山體、水體和濕地,以保護自然資源和具景觀、考古、文化或歷史價值的資源,並維護本澳的生態多樣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