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遊行期間,多名遊行人士撐家暴法列公罪, 其中幾名男士更身體力行高舉「支持列公罪」標語。回顧本澳實況, 根據2010年上半年向警方報案的家暴數字,131位受虐者當中,女性有119人, 男性則只有12人。
另外,善牧中心主任狄素珊修女,將於五月二日(星期五清晨)啟程前往瑞士日內瓦,就本澳在防治家庭暴力及家暴立法方面,如何履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簡稱ICESCR),向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力委員會」(簡稱CESCR)委員進行闡述,重申家暴法列為公罪的重要性。
狄修女在電話訪問中向論盡媒體透露,在早前澳門政府回覆聯合國的報告時,就家暴立法問題上,未有進一步諮詢本澳家暴相關團體的意見;今次能有向委員會委員匯報的機會,在幾經波折才爭取得到的,雖然可能只有數分鐘的時間,並要專程遠赴日內瓦,但她強調表逹「家暴立法列公罪」,是至為重要的一步。她有感,澳門政府由最初2010年,傾向將家庭暴力列「公罪」,其後卻在2012年作出180度的轉軚,維持支持列「半公罪」的原則,是對家暴受害人的痛苦和申訴一次再一次的漠視及再傷害。她引述有不少家暴受害者,為了希望家暴立法可列公罪,不惜向傳媒和社會重提自身的悲慘經歷,可是到頭來社會關注了、市民簽名也收集了、卻反而在最關鍵的政府立法一環時,止步了。
她個人認為是非常令人憤慨和難過的事:「聯合國問澳門政府,what have you done to criminalize domestic violence? (在立法禁止家庭暴力上,你們做過甚麼?) 我明白澳門政府在很多方面有協助受虐婦女和孩童,但在帶給他們真正保護方面,我覺得很可惜,他們一直都未明白最重要的是甚麼?就是立法確保施虐者受到應有的制裁和治療!」而她相信,本澳作為國際的一元,透過參與聯合國相關的會議反映本澳最迫切的需要,是合適的,也相信澳門政府會重視國際社會的關注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