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銀河酒店地盤工程承建商違反職安健要求導致三名外僱身故,最終被罰三萬八,不少聲音認為罰則太輕。來自勞工界的直選議員李靜儀認為,調整罰則是完善勞工法例和保障的一個方向,另一方面更要著重如何提升對工人的保障、避免意外發生。「畢竟你罰佢十倍、二十倍重都好,彌補唔到工人因為咁而付出嘅生命代價。」
談到職安健的宣傳教育方面,李靜儀認為需要企業和員工都共同認識安全問題,營造安全的工作氛圍。她表示,工人自身要有安全防護意識,但有些防護裝備個人未必可以解決,相關防護設備的質量、規格,以及施工過程中需建設防護欄、護網等。她期望 企業能投放更多力量和資源,令工人得到更好的防備,保障整個工作環境的安全與衛生。此外,她提到雖然建築業較多涉及工傷意外,但其他職業的風險亦不容忽視,當局也需向不同行業的人介紹其行業潛在的職業風險,如酒店業、服務業等。
其次,她指出工傷意外對工人個人及其家庭造成直接傷害。若從更大方面看,社會需付出的成本及代價也很大包括醫療支出,若企業的工傷率較高、工傷假情況較多,對企業的人資、支出成本、營運亦有影響,這些甚至無法準確計算。因而她認為若從這方面向企業僱主普及職安健的重要性,或更能引起重視。甚至現時對企業作出停工懲處,也可推動職業安全制度的落實,因企業需面對停工造成的損失又或不能如期交付的後果。
經濟差更難推動修法?李:職業安全何時都重要
受疫情影響,本澳經濟不佳,勞資雙方關係亦相對緊張,會否因此令職安健及勞工權益法例的相關修改難以推動?李靜儀坦言,現時社會環境遭遇疫情這個頗大的衝擊,討論相關議題未必容易,商界或又保留。她稱「經濟好好難討論,經濟好差又難討論,咁究竟有冇一個(討論)時機呢?」認為經濟好與差,都不應降低對職業安全的要求。「儘管經濟很差,我哋追求職業安全甚至乎我哋講緊一宗都嫌多,尤其嚴重的工業意外,每一次睇到都覺得好痛心。點樣盡量減少呢啲事嘅發生?其實真係需要投放資源。」
去年兩宗因工作意外死亡的個案涉及四名外僱,李靜儀提到當外僱涉及工傷甚至身亡,較難處理是其家屬不在澳,即使來澳處理因會因不熟悉本地法律而需協助。過去工聯也曾接到過相關求助,也有些家屬想來澳照顧傷者亦困難重重。不過其強調,現時外僱與本地員工享有的權益和保障制度基本相同,若涉及追討賠償等也是按照既定程序處理。
勞工法例不合時宜 冀盡快修法
李靜儀表示,現時有關職業保障的法例大多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產物,或早已不合時宜。以常涉及嚴重意外的建築業為例,她稱現時的建築工程和技術,對比立法當年複雜程度不可同日而語,器材、設備的相關規定亦需完善。她認為,專業人員在施工過程行使的檢查及監督義務同樣重要,是確保施工安全的重要一環。
當局數年前提出全面檢視現行第44/91/M號法令核准的《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訂立《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法案,以配合建築行業的發展,並更好地保障建築業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然而目前仍未知《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的立法進度,李靜儀指出當局沒有給出時間表,亦未對立法方向進行表態,但相關法案已在社協討論多年,勞資雙方就該法案進行了充分交流並已提交書面意見。她期望當局盡早將有關法案提交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