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頻甩磚 議員批政府洗手不理 促完善監管及設立用家評鑒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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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記者西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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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年01月21日 16:16

立法會

今(21)日舉行的立法會全體會議上,多名議員的議程前發言關注湖畔大廈、石排灣業興大廈等經屋的甩磚問題,並認為當局對經屋質量的監管責無旁貸,應吸取教訓避免問題一而再再而三出現。

直選議員李靜儀指出,近年常有公共工程質量欠佳的情況出現,包括澳大河底隧道、北安氹仔碼頭等。她稱,雖然近年公共工程超支或超時問題有所改善,但質量仍有很大改善空間,而未來的公共工程眾多,當局應思考如何保障質量。認為政府須完善公共工程招標、批給、施工監管整個機制,對每一環節訂定明晰的責任和懲處要求;並設立用家評鑒機制,在評標時須考慮相關公司過往工程項目中所獲得的用家評分,從而推動設計、承建、監理等承判公司持續提升專業和質量水平。

經屋甩磚

直選議員何潤生指出,政府作為經屋發展商,不能單純以保固期已過為由「洗手不理」,應協助業主有效解決問題。又指,政府有必要檢討整體公屋建設質量,加強工程質量監管,做好公屋事前設計、事中監督和事後驗收;吸收經驗教訓,不應再以大瓷磚作為牆身裝飾。直選議員鄭安庭則認為承建商講求工程速度的同時,應同時注重施工程序、工程質量等。現時的經屋甩磚問題,政府應主動介入協助解決,須及早制定改善方案並由當局或承建商負責全面的修葺工程。

直選議員李振宇認為,在經屋連環甩磚的情況下,建設辦僅以有關大廈已完成確定接收為由作出回覆,房屋局則以尊重多數業主意見為由在業主委員會上投棄權票,有關部門是推諉、不作為。建議以此為鑒,從三方面遏制行政不作為:構建容錯機制,指出當局應釐定哪些錯可容,並逐步建立制度加以明確和規範,讓公務人員肯承擔、敢作為;完善官員問責制度,扭轉「不做不錯」的舊觀念,要在其位謀其政,任其職盡其責;建立績效治理制度,考察官員績效水平,強調不合格、不作為的官員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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