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偉良:科學機制訂定最低工資水平
 適用所有行業以彰社會公平

2014-02-07 勞資另一戰線:最低工資 專題報道

文:葫蘆、陳便士

網址:https://aamacau.com/?p=6623

時間:2014年02月7日 11:11

研究最低工資制度學者的理工學院副教授賴偉良指出,設立最低工資的理念是處理一些有職貧窮問題,以至維護一個勞動者尊嚴。「正常一份全職工資,如果咁低(以低於政府工資補貼水平),勞動者尊嚴好似被踐踏。設立最低工資是確保到勞動者的勞動力有起碼的回報。」他認同澳門設立最低工資的必要性,但反對政府只在物業管理的保安和清潔兩個工種推行,指出這會帶來社會不公平問題。賴偉良並建議,建立科學化機制,以一些社會指標基礎訂定計算最低工資的公程式,每年跟隨本澳工資收入的中位數某個百分比譬如四或五成而自動調升,「什麼叫最低工資呢?那就是相對整體勞動者工資的最低水平,並不是勞資雙方的政治角力去拗一個水平」。

政府在最低工資諮詢文件建議,設立最低工資制度先在物業管理的保安和清潔兩個工種推行。賴偉良反對這樣「 限死在兩個工種」的政策取態。他表示,指這兩個工種是最受影響,但難保其他工種就沒有很低收入僱員、在職貧窮問題,「這會帶來社會不公平問題,怎麼我做工廠的就沒有保障呢?再者,參考其他有推行最低工資地方的實施經驗,需預防有僱主利用漏洞而巧立名目來規避給員工最低工資的保障。因此,基於上述理據,賴偉良強調,要推行最低工資就應該適用所有行業,「一個全面性的最低工資制度!」

至於訂定最低工資水平,政府現時提出的是以一個固定時薪金額作計算。然而,賴偉良不認同這樣計算方法,他指出,許多地方以固定金額訂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方法在運作上存在不少問題。譬如在香港,透過一個委員會磋商最低工資水平,但定期磋商調整水平,然而實施兩年才作調整,可是物價水平每年都在上升;更大問題是,調整機制卻在於勞資雙方的政治商討,似乎很難追上物價水平和市場工資水平,尤其在高通脹時期。

「這個調整水平就變成了政治角力下一個妥協,勞方開個價,資方開個價,然後取一個中間價。這個水平是政治角力下的妥協,但是否合理水平,是否有(科學化)基礎下計算出來的水平呢?不是的。」

賴偉良強調,施行最低工資政策,是要維護勞動者尊嚴,以至令其有合理回報。然而,參考許多地方在運作上因為操作性問題而影響到其效果。因此他建議以社會一些指標作計算公程式,用科學化機制訂定最低工資水平,及至末來每年根據指標自動調整。他認為,社會協調委員會討論設定調整機制,初期可能有爭議,但建立科學化基礎的調整機制,實情是「長治久安」,避免以後調整時勞資雙方爭論不休,更重要是以政治角力下磋商出來最低工資未必符合實際需求,「根據社會指標自動調升,對低收入僱員的保障多些,水平可以合理些。」而賴偉良建議的計算公程式,假設以月薪計算,將最低工資訂在本澳工作收入中位數的四至五成,具體幅度留給社會。譬如,以二零一三年第三季度本澳整體工作收入中位數12,000元的這個指標,如果訂在五成計算,則最低工資月薪為6,000元,時薪為二十九元。這樣,透過科學化機制訂定及自動每年調整最低工資水平,應可符合工資市場的趨勢。賴偉良說:「什麼叫最低工資呢?這就是相對整體勞動者工資的最低水平,並不是勞資雙方的政治角力拗一個水平。」

另一方面,要有效處理在職貧窮問題,賴偉良建議政府,除了設立最低工資制度外,考慮同時設立最低收入家庭補貼制度(有別於經濟困難家庭援助制度),以可對最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得到保障。他認為,對於一些「只有一人全職工作要養起成頭家」的最低收入家庭之困難狀況不可忽視,譬如一個三人的單親家庭,父或母工作即使月薪7,000元,但養兩個孩子又要租屋時,可想而知其生活艱難情況;又如,一個四人家庭,只有丈夫工作即使月薪10,000元,但如果沒有社屋要付三、四千元租金,那生活擔子亦是甚沉重。然而,這些最低收入家庭未必願意向社工局申請經援,故政府應有針對性地設立最低收入家庭補貼制度。

訂閱每月紙本
理工學院副教授賴偉良

理工學院副教授賴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