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到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介紹政府與兩間巴士公司的合同事宜。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政府預料將在本月或下個月與兩巴簽署新巴士合同。新合同為期6年,明年1月1日起生效。
羅立文指出,新合同在財政援助方面將有改變,現時政府對巴士公司的財援是透過公式計算,而新合同則以2019年巴士營運最高峰時期的10.4億元財政援助作計算。政府將會對學生、長者及殘疾人士的車資優惠,給予兩巴3億多元的補貼,以履行社會責任。其餘財政援助則在新合同生效首3年,以每年6億多元的金額作封頂,期間「可減不可加」。巴士公司可在新合同生效的第3年向政府申請調整財政援助金額。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李靜儀補充,新巴士合同容許巴士公司每年因應營運狀況,向政府申請調整巴士車資,但政府不一定會批准。她亦指,新巴士合同將設有服務評鑑機制,評鑑可由政府或獨立第三方進行,亦會加入由市民直接參與的評鑑機制,而政府亦會委託獨立第三方進行核數。
新合同訂公共巴士、包車業務不能混淆 營運包車要事先向政府申請
現時兩巴除了營運公共巴士服務外,亦有營運私人包車以及巴士廣告業務。羅立文指,新合同要求兩巴不能將公共巴士服務與私人包車業務混淆,營運私人包車業務須經政府批准,包車所使用的車輛,其車身顏色要與公共巴士車輛有所不同,而公共巴士司機亦不能駕駛包車車輛。另外,兩巴若經營廣告業務亦要獲得政府批准,上述兩項業務的收益將會計入巴士收益同一帳目,並需要向政府匯報。
而在環保巴士方面,羅立文表示,新合同將會加入條件要求巴士公司必須引入環保巴士,如電動巴士、天然氣巴士等。其中合同規定,至2022年行走澳門半島、毋須過橋的巴士線必須要有一半車輛使用環保巴士,至2024年則要全部使用環保車。又指政府不會補貼公司購買巴士。
而李靜儀補充,政府未來將按照專營合同,批出部分土地予服務者作維修、入油、停泊巴士之用。但她強調,若巴士公司未來不再營運,解除巴士專營合同時,政府將收回土地及地段內相關設施,日後再批予其他公司。而政府亦無透露這些地段的位置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