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專業資格制度已於今年4月生效,社工局回覆立法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時表示,社工專業委員會和社工局設立了「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系統」,透過互聯網收集申請人辦理的認可及註冊資料。截至 4月 27日,系統共錄得 1,180宗開戶申請,有 803人已提交專業資格認可申請,其中 529人已獲社專會認可。
社工局又稱,第二屆社專會五名註冊社工委員將依法規定,由社專會經聽取註冊社工意見後訂定,預計在明年適時啟動與持份者作公開及直接交流,以訂定符合業界利益的方案,體現專業自主。
至於民間機構派駐私立學校的輔導員是否合資格且有需要申請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一事,社工局稱,倘擔任輔導員的人士符合專業資格認可的條件,其可依法申請專業資格認可;而有關人士於學校擔任輔導員,其非以「社工」職銜執行職務,依法可不提出執業註冊的申請。
另外,蘇嘉豪指出,現行《社工法》並無妥善解決公職與私人社工「一專兩制」的問題,導致執行社工範疇職務的公職人員無權註冊執業,卻又可使用「社工」專業職銜。他質詢當局,有否信心於《社工法》的五年審視期內,完成設立社工特別職程,使專業法律能一視同仁地規範全體社工,也使社工之間不再區分彼此?社工局回覆稱,當局已與有關部門進行交流,目前仍有需要進一步探討設立特別職程制度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