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永逸:施政報告回歸理性 「服務型政府」講足廿年令人失望

2020-04-24 施政報告 2020年度施政報告新聞檔案 專題報道

文:論盡編輯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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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年04月25日 13:13

行政長官賀一誠日前在立法會發表任內首份施政報告,澳門大學政府與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余永逸認為,與過往十年的施政報告聚集「福利政策」相比,賀一誠的首份施政報告可謂「回歸理性模式」,指賀一誠日前在記者會上表明,今次的施政報告回顧了過去20年的發展情況,談本澳現時所面對的問題,之後再提出施政重點,「除了是回歸理性外,更是回歸到科學管理的模式,就是講出現在的問題,然後列出重點需要解決的問題,這肯定是件好事。」

他亦指,今次的施政報告,亦展示出賀一誠的管治方針較為科學,「他在答問大會回應議員有關五年發展規劃的提問時,合理地解釋了規劃的困局在哪,例如有什麼問題、如何量度指標等。其實5年前的五年規劃出台時,大家都不知道指標是什麼,只不過肯定有個好處,就是先做,日後再看相關指標如何論述,而當時我的態度就是有好過無。今次他說要想清楚指標從何而來,他的解釋也合理,問題是政府未來會如何做?坦白講我也看不到太多。」

繼續講建立「服務型政府」 余:政策制定水平是否足夠更重要

賀一誠競選期間的政綱將「公共行政改革」放在首位,而施政報告中針對行政改革的篇幅也不少。但是余永逸坦言,對於施政報告中關於「公共行政改革」的篇章較為失望,因報告仍著重提及建立「服務型政府」。他指出,何厚鏵時代就已經提出要提升公共服務的水平及效率,而今日賀一誠亦說出類似的話,「究竟有什麼不同?是否仍只著重公共服務的效率?其實這20年間,政府提升服務的成效大家都收貨,當然仍有改善空間,但是服務水平已與回歸前提高許多。」

「若賀一誠仍採用同一概念時,我就會問,你還想改一些什麼?中間他亦提及跨部門合作,現在的問題是,到底跨部門合作是否會導致政府的行政效率慢了?或者服務的效率差了或不夠好?我覺得不完全是。大家都明白,跨部門合作會導致某些公共服務未能大大改善,但是市民心目中對於政府的問題,不單純是在公共服務的效率問題上,而是政策制定的水平是否足夠。」

余永逸以今次疫情為例,疫情初期政府有不少政策措施都做得不錯、十分到位,「先發制人」地去做一些措施,旨在避免疫情在社區上擴散,甚至在經濟層面上,政府早在3月份就已提出要派消費券,相關經濟措施都做得十分領先。但到3月中下旬開始,政府的政策措施就開始減慢,尤其在處理經濟的問題上,「你留意外國的疫情較本澳慢,但人家3月底4月初就開始說要挽救經濟、援助中小企,甚至直接幫企業支薪。但到今日,本澳依然在討論要如何幫助中小企,可見政府的步伐開始減慢。」

為何會出現政府步伐減慢的情況?他指出,政府對於需要與公眾進行溝通、討論、諮詢的政策時,容易出現裹足不前,不懂前行的情況,「又如澳門基金會100億的援助,究竟要援助什麼人?我們討論了差不多1個月時間,仍然未有清晰的圖像出到來。若要說效率的問題,問題不出在公共服務的效率,而是政府制定政策的能力,跟不上社會的需要,到今日也如是。」

「所以我失望的重點是,賀一誠看不穿這一點,若說不到這一點出來,你就做不到科學施政。服務型政府的概念,其實這是很舊的東西,講了20年,到今年仍在說,我覺得有點失望。服務型政府、大部制是需要做的,但改革的核心點不在此。反而我覺得你應斬釘截鐵地說,在政策制訂的水平上,如何去提升?如何回應公眾?如何與公眾溝通?我覺得你應指出問題,若你迴避問題,你就不會處理問題。這正正是公共行政所面對的核心問題。」

新一屆政府開局之初就遇到了疫情,而疫情期間政府的表現亦獲得不少掌聲。余永逸認為,政府在應對疫情的策略上做得很到位,但是當疫情延續時,問題就開始浮現,「這不只是賀一誠的問題,更是整個政府本身的能耐。」

他指出,政府面對技術上的問題時從來都做得不太差,但當問題牽涉到政府與市民之間有不同考量時,政府就會出現做得不到位、甚至不懂得如何做的情況,「這似乎是政府一直沿襲下來的問題。其實從3月中下旬開始,社會的聲音變得愈來愈多,而我們現在也面對著『疫情是否已完結』的矛盾。若疫情一直延續,就會將政府的深層次問題表露無遺,變相令政府每當去到一些需要與民間溝通協調的政策事務上,就容易失分。」

構建可操作的官員問責制 余:勿迴避政治問責

另外,施政報告中亦提到要構建可操作的官員問責制度。余永逸認為,賀一誠似乎想以行政及法律兩個層面來看待問責。但事實上,社會對於官員問責的看法經常都會離開這兩大層面,「其實行政及法律的問責,是無法覆蓋所有問題的。就如天鴿後,氣象局長馮瑞權的下台,究竟是行政上出了問題,還是要被迫負上法律責任的問題?有心人一看當然覺得是後者,因若是前者的話,政府應一早要處理掉,否則就是不作為。」

他指出,政府及社會一直無認真討論過問責的概念,「自陳麗敏年代開始說高官問責制,至今我都看不到何謂問責。問什麼?責什麼?公眾的著眼點只是在有人做錯就要受罰,但若是如此,怎樣才是做錯?你如何釐定誰做錯?純粹從一個法律法規去釐定時,有些法律法規沒有時,又是否需要負責?政府反應緩慢,但法律上又有否定義何謂反應緩慢?到最後,其實某程度上都是在說政治問責,但政府卻以行政、法律層面上的問責,來迴避政治問責的問題。」

「當大家再去追高官問責時,問題去到最後,應是政治問責,而非行政、法律的問題。若行政及法律寫得不足,其實只要修改一下、加一些東西就可以解決。例如過往有意見認為要為官員評分,但是否真的能做到?是計不到分的,因為無論你的分數計得有多好、有多差,公眾自己都會有另一把尺。」余永逸強調,當本澳社會仍未醒覺,仍是以行政及法律的手段來處理問責時,是無法處理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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