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法案建議除了未事先包裝的食品或藥品,以及在機場禁區取得且受攜帶手提行李安全限制的貨品外,所有零售行為中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違者每一個膠袋將被罰款1,000元。討論期間多名議員關注到政府將來會否立法限制更多的塑膠產品,如發泡膠、即棄餐具等。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指,膠袋徵費法案只是一個開始,日後會將限塑的範圍擴大,雖未有時間表,但相信下屆政府將主動開展更多工作。
羅立文亦指,法案生效後,所有零售場所均受監管,而膠袋徵費的金額將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而法案亦將會在公佈起計90日生效。而羅立文早前曾經在三常會上透露,每個膠袋將會收費1元。
亦有議員關注到環保局未來有沒有足夠的執法人員應付?環保局局長譚偉文表示,當局的污染控制廳現時有50多名稽查人員,負責所有有關污染控制的巡查及檢控,而未來將視情況考慮是否要增聘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