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區重整應確保公義

2012-06-01 舊區重整,澳門準備好了嗎? 專題報道

文:小黑

網址:https://aamacau.com/?p=533

時間:2012年06月1日 18:18

澳門政府宣揚多年的「舊區重整計劃」遲遲未有確切實行。舊區重整的話題也從來沒有離開過市民的視線,然而,《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法案討論至今,仍然未能出台。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社會工作課程副教授蘇文欣,是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成員之一,他認為舊區重整需確保公義。

 

「舊區重整計劃」應如何確保公義?蘇文欣表示,最重要還是要看《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法案,當中應該要體現出一個「程序公義」。例如,「樓換樓」概念中,居民日後所得到的住屋單位,不能夠比他們現時所住的單位小。而居民亦可以選擇不要住屋單位,而選擇獲取賠償。居民還有權保留「價值單位」,日後再出售。總而言之,居民應該要在舊區重整中得到合理的補償。

 

另外,蘇文欣表示︰「這舊區重整當中,不可能不讓發展商賺錢。」然而,日後重建的大廈落成後,「價值單位」不應該依據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改變。不管日後重建的大廈的呎價上升了多少倍,「價值單位」還是必須按照原定的呎價計算。

 

而關於重建清拆的程序上,蘇文欣總結了香港的經驗,「香港的問題,把主導交由政府,政府卻拆不到樓,最嚴重的情況,出動防暴隊,卻惹來一陣社會輿論。」他認為重建清拆的程序應由發展商主導。然而,決定是否重建清拆,最好需要得到九成甚至九成五的業主同意,才能啟動程序,而政府的意願是八成。蘇文欣認為倘若最後的結果是符合發展商的意願,只需得到七成業主的同意,便可啟動重建清拆的程序的話,「地產霸權」必然會在澳門出現。

 

蘇文欣表示,以往的重建計劃往往只著重經濟發展,空間的利用,認為只要給予居民足夠的賠償,便可以忽略人的因素。然而,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因為重建過後的社區,會使居民原本的生活有所改變,本身的網絡喪失,街坊關係越來越冷漠。因此舊區重整,必須引入「人性」的概念,應重視人與社區間的關係。有很多例子可以說明,即使搬進了環境非常好的社區,但人的生活卻變得更加不快樂。「因為搬離了原來的社區,會喪失了原來的社會支援,自身的網絡以及熟悉的環境。人沒有辦法立刻跟新地方發生感情,而對舊地方的感情的切割又來的太快,這當中缺少了一個過渡期。」

 

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於零五年底成立,主要工作是討論《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法案內容,再交由政府修訂。蘇文欣說,政府初時對推行「舊區重整計劃」的決心給人很深的印象,時常落區工作,使舊區居民都認為政府是願意推行「舊區重整計劃」的。然而咨詢工作長時間得不到成效,立法會排期又等得太久。而蘇文欣最不滿的是,「政府給了街坊很多的期望,但得到的卻是更多的失望。」等候了五六年還沒見政府進行清拆工作的街坊,對政府慢慢地失去了信任。很多時候居民對舊區重整的反應都是「你拆左先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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