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澳報》社長林昶涉嫌誹謗葡僑委員會委員高天賜、姍桃絲、劉文度的刑事案件在初級法院開審。被告林昶在庭上選擇保持沉默,而高天賜及珊桃絲缺席審訊。林昶初審後被問及會否擔心輸官司,他回應稱,法庭上他保持沉默,他亦相信法院公正的裁決。案件本月27日上午11時續審。
林昹被控在2017年4月以筆名「永逸」撰寫文章《葡方在國籍問題上抵觸〈中葡聯合聲明〉》,當中指責葡僑委員會委員與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館的職員勾結,為澳門居民代為申請加入葡國國籍的一項,每人收取1.8萬元的手續費。
文章中寫道︰「葡國總領事館辦理手續,只是收取購買的手續費及證件成本費,是數百元。不知這個一萬八千元的收費標準,是該團體的「生財工具」,還是與領事館中的某些個人「合作搵錢」?畢竟,這個世界,「賣護照」的事件太多了。在葡國財政危機時,葡國政府就曾出台在葡國投資或存款可取得葡國國籍的政策。」三名輔助人認為此文章為虛假並且涉及有誹謗,而且作者亦從未向他們聯絡求證,每名輔助人向追討林昶賠償約5.5萬元。
第 3輔助人劉文度在庭上作供時稱,葡僑委員會只會協助居民領取辦理葡國證件的籌號,當中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劉文度稱,看到上述文章時,感到名譽受損,不少人都曾向他求證,要逐澄清感到煩擾,又認為高天賜是公眾人物,被人公開抹黑,對其誠信有好大影響。法官周艶萍問及知道文章所指的1.8萬元收費從何而來?劉文度表示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