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旅館問題屢禁不止,1,000多宗的開罰個案當中,至今僅有100多宗繳交罰款。旅遊局局長文綺華表示,原因並非證明不足,而是非法旅館經營者大多為外地人,若他們不交罰款且不再入境,則難以追究其責任,未來要思考如何令非法旅館的罰則更有阻嚇作用。
至於社會有部分意見支持非法旅館刑事化,文綺華引述社文司長譚俊榮已表態認為刑事化更具阻嚇力。她認為,無論行政或刑事處罰同需講求證據,包括現場證據、租約簽署人及後續收集證據等,以認定是否非法旅館的經營者或控制者。
她又表示,對於非法旅館的巡查工作每日都有進行,有時是旅遊局帶領的巡查活動,有時是警方打擊犯罪行動時發現有非法旅館,局方都會進行後續跟進工作,例如封屋、斷水斷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