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男導師涉嫌迫男學生口交 教青局:已中止涉案補習社運作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50428

時間:2018年11月20日 19:19

司警揭發本澳一補習社男導師涉嫌脅迫多名十幾歲男學生,為其口交和手淫及強迫男學生在他面前手淫,昨日下午在筷子基某補習社拘捕男嫌犯。教青局今(20)日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已即使臨時中止有關補習社運作,並會為受影響的學生及家長提供支援。又表示,如有關導師被定罪,或在行政調查中被發現有嚴重過失,將難以再在教青局登記成為導師。

教青局教育廳廳長江毅

教青局教育廳廳長江毅表示,局方對涉事行為予以強烈譴責,已暫緩涉事補習社的運作,局方會利用教青局轄下設施為受影響的學童提供教學輔助服務,局方亦會派出輔導員,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心理支援及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協助。

記者會上多個傳媒關注有關導師會否被列入「黑名單」、將來能否從事教學工作。江毅強調,導師登記時需要行為紙,如補習導師罪成,應沒法出示相關證明,「簡單來說,這位導師如罪成,應沒法在我們的系統登記。」又表示,據局方現時掌握的訊息,有關導師並未在其他補習社或教育機構登記。

他又指,對導師亦有進行行政調查。「法律是一個底線,作為教育機構,要求導師的操守應比法律要求的底線更高。」局方會先與學生、導師詳細了解整個情況,「即使不入罪,如行政調查程序中發現他有嚴重過失,對他的導師登記都會有很大影響。」

教青局副局長辦公室顧問高級技術員何永剛

教青局副局長辦公室顧問高級技術員何永剛表示,規管補習社發牌及監察制度的第38/98/M號法令,有規定如因對中心學生的身體、精神完整性造成損害而被定罪,不可以擔任補習社的相關工作,局方正着手修改法令,但上述部分會建議保留。

教青局延續教育處處長黃志勇

另外,據教青局資料顯示,有關補習社於2015年11月取得牌照,有關導師於2017年在教青局系統登記;而據司警披露的案情指,相關導師於2016年開始威迫多名學生進行口交等行為。被問到資料有出入時,教青局延續教育處處長黃志勇表示,局方將會跟進,在已啟動的處罰調查程序中,調查事件有否涉及非法工作。如發現違法,會一迫作出處理。

教青局又表示,局方曾嘗試聯絡補習社負責人,但未能取得有效聯絡。局方短期內會召開補習社負責人的說明會,明確機構負責人應負的責任及工作守則,亦會要求補習社建立一套合理的監管機制,確保學童身心安全。

據司警表示,一名在本澳擔任補習老師的35歲香港男子,自2016年起威迫多名14至15歲男學生進行口交、在其面前手淫或幫助嫌犯手淫等行為,其中一名學生更被迫在10月至11月期間先後6次在補習社內為其進行口交。司警將以強姦、性脅迫及對兒童之性侵犯等多項罪名起訴。

教青局表示,涉事的補習社提供的教育輔助階段是小學至中學,牌照所列明可容立的學童是24人,機構有5名登記導師,其中一名是今次涉案導師。局方會繼續透過學校向學生進行性教育,加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又表示對性侵個案零容忍。如不幸發生性侵事件,鼓勵家長及學生勇敢報警,絕不可姑息犯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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