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竊聽疑慮無法釋除又再擴大警權 傳協憂監控延伸威脅新聞及資訊自由

《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新聞檔案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50112

時間:2018年11月9日 18:18

就司法警察局公開諮詢的《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下稱「傳協」)認為,政府在無法釋除傳媒被非法竊聽的疑慮之下,卻藉立法擴大可截取的通訊的類型,令人擔心政府的監控力度會進一步向傳媒以及網絡延伸,威脅澳門的新聞自由和資訊自由。

傳協表示,一直以來,不少傳媒人均懷疑自己的通話曾遭監聽,就記者反映遭受電話監聽的憂慮,除政府回應可向警方、檢察院或廉署舉報外,諮詢文本中並未有提出解決方法,卻更建議擴大可截取的通訊的類型,令傳媒工作者憂慮日常工作及通訊會被進一步監視,政府的監控力度進一步向傳媒以及網絡延伸,威脅澳門的新聞自由和資訊自由。

至於諮詢文本提及的「保障」方面,包括針對與通訊截取相關的不當行為,例如未經法官命令或許可而進行通訊截取、違反保密義務、不當使用通訊截取所得的資料,即屬刑事犯罪並以公罪論處。傳協認為,為釋除公眾疑慮,當局應主動調查除司警局外是否存在對本澳市民及傳媒進行非法竊聽的機構。

另外,司警局在是次諮詢中多次強調,是否監聽的公開數據,要遵從司法保密的原則,並對未來會否公佈申請監聽數字持開放態度。事實上,檢察院網站每年均公佈刑事案件立案數量、控訴罪名分類、歸檔原因等資訊;法院網站亦公佈刑事案件的分類,而初級法院辦事處回覆傳媒查詢時亦表明今年首九個月收到的涉及通訊截取聲請個案為四十五宗。

傳協認為,政府不應以影響司法保密作為不公佈監聽統計數字的「擋箭牌」,當局應藉今次立法為契機,設立透明機制,定期公開相關統計數字,並將《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取向轉化為可讓公眾監督的法律,以釋除傳媒、市民遭非法竊聽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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