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強颱風「山竹」九月正面吹襲本澳,再度引起風暴潮導致本澳廣泛地區水浸,其中在內港水浸高度更達到2米之高。汲取去年「天鴿」的經驗,特區政府在「山竹」襲澳前後均嚴陣以待,事前就已多次預告颱風的威力及破壞力,並為颱風及風暴潮的來襲執行《颱風期間風暴潮低窪地區疏散撤離計劃》,預先撤離低窪地區的居民,而事後政府亦動用保安部隊成員加緊清障工作。結果「山竹」並未造成人命傷亡,而市面的恢復速度也頗快。
小城總算是安然度過「山竹」來襲,但是小城其實存在著極大的隱憂。去年「天鴿」過後,不少專家學者都提及「天鴿」及其風暴潮乃是「數十年一遇」,但僅僅過了一年,本澳就再度受到超強颱風正面吹襲,「數十年一遇」的事情變成「一年一遇」。似乎人們沒有料到,極端天氣已經變得更頻繁,而本澳亦不可避免受到極端天氣影響。
在《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17》中,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就在獻辭中指出:「無奈的是防止自然災害發生非人力所及。急速的城市發展和人口增長一直以來都影響着環境,對此我們無法更不能視若無睹,因為任何一次的自然威脅都能損害我們的福祉⋯⋯面對當前全球無一倖免捲入充斥不確定性的漩渦中,我們應制定可針對氣候變化調整的方案和行動,以及擁有追求更好未來的共同願景。尤其是我們所有人,作為消費者,都應擔當好一個角色,就是我們應清楚明白到即使微不足道的舉動都能改變我們的日常生活,乃至將來。」
顯然,羅司是意識到,極端天氣、氣候變化會為本澳帶來十分沉重的影響。但是政府又有否正視過相關問題?在整體策略上有否透過完備法制及優先政策的制定,來促使環保的有效推進?有否用科學手段來盡可能減低極端天氣對本澳的影響?不必諱言,答案卻是令人憂慮。
首先,多部關乎環保措施的法律法規遲遲未有推出,例如規範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如化工與製藥業、工商業鍋爐、水泥工業、儲油庫、發電廠、廢棄物焚化爐及污水處理廠等的《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自2014年頭諮詢過後,就再沒下文。而兩部「源頭減廢」的法例:膠袋徵費制度及建築廢料徵費制度,亦在2015年進行過公開諮詢,同樣在公佈諮詢總結報告後就「石沉大海」,一直處於「立法程序」多年,未見行政會討論、立法會審議。
其次,各項環境指標亦持續惡化中,例如城市固體廢物量持續增加,人均生活垃圾量更達到每人每日2.16公斤的水平,為近10年新高,更繼續成為鄰近地區之冠。空氣污染亦逐漸加劇,臭氧已取代PM2.5成為新的主要空氣污染物,即使規管機動車輛尾氣排放的《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行政法規於去年7月1日生效,但是猛噴黑煙的「墨魚車」至今仍隨處可見。至於水污染方面,澳門污水廠繼續超負荷,大量未經處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在大海中,令到黑沙環海邊一帶臭氣燻天。
顯然,《特區五年發展規劃》提出要將澳門成為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宜居、宜業、宜行、宜遊、宜樂的城市之目標。但從環保的層面而言,除了「宜業」外,其他四項與國際先進水平差距甚遠,卻稱得「製造垃圾之都」,且整體上環保工作處於甚是落後狀態。再者,政府強調在編製澳門特區總體規劃,須以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與美麗家園」為策略主軸。但是,以本澳現在環境狀況,何來世界級水準,更遑論美麗家園!
要強調的是,無論從對地球的責任、履行對國際社會義務,以至於澳門本身提升環境質量的需要,特區政府都必須將解決本澳環保落後狀態的問題,放在施政優先處理事項的議事日程上,而不是僅流於以美麗句子來包裝的空洞口號,然後在實際工作上卻是敷衍了事,繼續務虛下去。
另方面,作為城市的主人,市民亦應行動起來,首先由我做起,並督促政府切實推進環保工作,大家都為保護小城的環境、為了地球、為後代福祉,都出一分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