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巴巷一受保護建築近日搭起棚架,上面且貼有工務局工程准照,標明工程類別為「拆卸」,引起公眾議論:為何受保護建築會被拆卸?
文化局回覆《論盡》查詢則指,大三巴巷11號屬被評定的不動產,是建築群-大三巴巷的組成部份。文化局曾於2016年對相關建築工程發表意見,要求保留建築物立面,不能拆除。文化局表示,該建築現正進行的工程,是在此基礎上進行內部更改,因此該建築物的立面不會被拆除,有關意見獲得同意。
據當局在大三巴巷建築群所裝置的「澳門文化遺產」牌柱介紹:「最初,此區房屋的前身是聖保祿學院附屬設施的一部分,包括診所,銀庫等。1835年聖保祿學院火災後,摧毀了其大部分的附屬設施。現時的房屋之形式與望德堂區的建築相似,具有二十世紀四五十年代流行的現代派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