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法案」建議在車廂內強制錄音,亦有議員提出強制錄音和錄影。社會關注如何確保錄得的資料安全不被外洩。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今日受訪時表示,有關法案內容仍與立法會商討中,未有結論,「呢分鐘唔會答你個問題」。
至於有議員建議的士車內安裝錄影設備,認為能更好地保障司機和乘客雙方權益。羅立文表示,政府的建議是只安裝錄音設備,收到立法會建議後,他會回到政府討論。「每一次有個大改變,我揸唔到主意,都要揸住個文本返返轉頭去政府個到再睇,所以,改還是唔改,我自己揸唔到主意。」
另外,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與政府代表討論「的士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駕駛不具有效的士執照車輛載客獲報酬(俗稱白牌車),可被罰款九萬元,但不適用於其他法例獲發提供客運服務許可者,例如現時旅行社車輛提供的包車服務,則可獲豁免。
他引述政府稱,正就的士執照及車廂內的設備要求草擬補充法規,委員會希望政府適時告知內容,並慎選安裝、維護設備的供應商,明確挑選準則。的士制度法案建議未來的士若在咪表、錄音等設備未能正常運作,的士牌會被中止。委員會希望政府清楚解釋正常運作的標準。
政府計劃將公司准照有效期和車輛執照有效期掛鈎,但當公司不同時期投牌,可能出現准照和執照有效期不一的問題,因此,政府將研究每次中標公司都可獲得一個准照,同時會研究訂定公司可擁有車輛的上限。
至於法案未有規限的士使用期,政府稱會參考現時的8年期訂出補充法規。在使用期屆滿前未換新車,以及車內設備不符合法定要件,都被當局中止執照,委員會提醒政府須細化換車制及設備的法定要件。此外,為免註銷車輛執照時影響市民出行,委員會建議要求准照持有人確保市面有一定車輛營運,政府則指已有考慮,現有電召的士合約亦有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