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園賽狗場用地還有數個月就要「收歸公有」,社會對於狗場地段未來的用途議論紛紛。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去年曾指計劃在狗場興建4所學校,但日前工務局長回應相關議題時卻稱4校「言之尚早」。社會普遍質疑,難道除了學校,狗場就不能規劃其他社區設施?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強調,政府在土地的利用及規劃上,必須仿效鄰近地區,因應人口、統計數據設置社區設施的人均標準,評估各項社區設施的先後緩急,然後逐步按照這種科學的機制來調整社區設施比例。
林宇滔表示,香港的規劃大綱對於各個分區的社區設施人均適用標準都要詳細要求,當中包括學校、醫院、圖書館、藝術場地、街市攤檔等,他舉例每85名居民就要有1平方米的泳池面積,「雖說不是每個區都可以達到標準,但至少在規劃上有一個指標。」他亦指,回歸前澳葡政府同樣有社區設施的人均標準,例如每個區要有多少綠化面積等等,「有機制在手,政府是否向著這個目標前進?未必,但政府至少會掌握社區設施的情況,知道差多少。」但回歸後特區政府卻未有掌握清楚社區設施的數字,亦不清楚社區居民的訴求。
他舉例指,數年前下環街市重建期間,政府曾在街市對面設置臨時街市,而臨時街市的現址正在興建政府大樓,「當年醞釀興建政府大樓時,許多居民都指出南區缺乏公共泳池,質疑當局為何不在該處興建一個泳池?但政府卻說大樓已計劃好,設計上難以加一個泳池。但我記得,以往社諮會帶委員參觀香港的社區設施時,當中真的什麼都有,泳池、街市、圖書館、籃球場、羽毛球場全都擠在一座10多層高的大廈當中。」
狗場如何「塞」4校?林:學校、社區可共用運動設施
譚俊榮「狗場建4校」的說法引起社會極大迴響,除了質疑狗場地段是否能容納4校外,亦憂慮除4校以外是否能容納其他社區設施?林宇滔指出,狗場用地面積約4萬平方米,扣除地段內的警區、特殊人士機構、公共泳池等設施,剩下的後勤設施如看台、賽狗跑道及原角子機中心的位置約有1萬多平方米,認為當局可以考慮利用後勤設施用地興建學校,保留並完善足球場及田徑跑道。
林宇滔亦指,當政府打算集約利用好狗場土地時,應對學校以及社區設施作出平衡。他坦言現時多數裙樓學校並不缺課室,而是缺乏運動設施,「不少北區裙樓學校的學生都只能走到工人球場上體育課。」認為未來狗場的運動設施可供學校及社區共用,而後勤設施用地則供學校興建教學設施,「我認為這是一個較好的平衡。」他亦認為,現時筷子基區缺乏托兒所,狗場未來亦應規劃托兒所用地以解決需求。
林宇滔認為,善意地想,譚俊榮的想法並沒有錯,「他要推行他的藍天工程,『搶』塊地回來做教育,站在部門的角度肯定是沒有錯。就正如下環政府大樓的案例,其中一個功能是衛生中心。包括前任交通局長都曾經說過,如果他有狗場地段,就會在此興建交通樞杻。站在部門的角度,他們會認為是十分迫切的。」
「但問題是,部門執行政策的迫切性,以及部門能否『搶』到土地的力量,其實與居民的真正需求未必一致。」身兼都更會委員的林宇滔坦言,曾就本澳社區設施的人均標準問過政府,「政府十分清晰地回答我,政府沒有這些數字。我說政府應要去制定這些數字,而政府則說會研究。其實善意地理解,各個部門都想做他的東西,因他眼前的東西就是最迫切,所以我覺得這裡是應該要有整體的標準去處理這些問題。」
他認為,本澳同樣需要訂定每個區域的人均設施標準,包括學校也需要,雖然不同區有不同的指標,但他認為,有了指標及整個澳門的總體平均數後,將來的土地無論要規劃作什麼用途,都可以有整體的考慮,「真正科學的做法,就是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或在都市更新前,都應該要知道這些數字。」
憂諮詢變拖延項目擋箭牌 林:城規會應要早知悉
工務局現正就狗場再利用規劃進行研究,有意見認為當局應在規劃的前期,就方案諮詢公眾,而城規會亦應及早介入規劃工作,而非等到規劃完成、當局公示規劃條件圖草案時才給予意見。林宇滔憂慮,若當局以傳統的方式就狗場的用途進行諮詢,可能會出現「不著邊際」的情況,甚至可能會成為政府拖延項目的擋箭牌,「聽意見是必須的,但傳統的諮詢模式中,究竟政府可以給予公眾什麼資訊?」
他認為,在城市規劃中有著重要角色的城規會理應及早知悉狗場規劃,因城規會有著公開討論規劃的機制,而機制有助帶動公眾更有效率地討論相關規劃。但林宇滔憂慮,若政府繼續以規劃條件圖草案的方式逐個項目進行審批,對於狗場以至整個澳門的城市規劃都是「弊大於利」。
沒總規就沒分區規劃?林:不認同!
「我十分不認同政府以沒有總規為由,以規劃條件圖草案這個過渡性質的機制,逐項審批項目。」他以新城總體規劃為例,過去城規會討論新城A區公屋「斬件上」規劃條件圖草案時,委員僅能看到公屋的規劃圖,卻無法從圖內看到有其他社區設施,質疑公屋是否有社區配套?「政府當然會話有,但是當委員問及A區最終規劃如何時,政府卻說因沒有城市總體規劃,故此不能交出新城A區的分區規劃。」
林宇滔強調,新城總體規劃是存在的,在《城規法》生效前,政府先後就新城做了3次諮詢,「如果今日諮詢完3次,大規模浪費許多社會資源,但又以《城規法》規定沒有總規就不能出分區規劃,豈不是在拖延?土地已有,政府也不是不用,而是『散用』,逐個逐個項目公示出來,這叫城規會或公眾如何給予整體意見?新城規劃講明是總體規劃,不能說城市總規未出,新城規劃就不能行,這是違反了當時中央給特區先用土地,讓澳門有先行發展的空間,你現在明顯就是浪費了空間。」
他批評:「政府所有東西都打算收收埋埋,最終拿出來時,公眾就只能硬食,這種做法政府是很難自圓其說的。」他亦質疑,按照政府一貫的做法,若政府事事都要「等埋」總規時,為何狗場規劃又不用等總規?「政府現時以零散、無規劃的方式去郁動狗場,這明顯是違反了城市規劃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