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林茂塘兩幅公屋用地會否興建長者宿舍或院舍。她指出,政府2015年公佈「四千六公屋單位計劃」時,曾表示林茂塘A及F地段將興建公屋,預計可建二百個單位;房屋局並曾建議興建社會房屋。但去年,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卻表示,興建公屋有先後順序,目前「做大好過做細」,林茂塘A及F等較小型的公屋項目會押後發展。
李靜儀認為,林茂塘A及F地段是「熟地」,並已完成公屋建造編製工程計劃,若興建公屋相信會較快回應到社會的訴求。即使當局決定不興建公共房屋,亦有必要思考其他興建用途;而在正式利用前,更有必要善用有關空間。
為此,她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在今年政府已開展社屋申請並承諾於明年重開經屋申請情況下,為回應社會對公共房屋的需求,當局是否仍會落實林茂塘A、F兩幅用地的公屋興建計劃?
二、若當局已明確不考慮林茂塘A、F兩幅用地興建公屋,會否因應老齡化的趨勢,興建長者宿舍或院舍?
三、為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林茂塘A、F地段正式利用前,會否增設休憩及康樂設施供居民使用?或有何其他計劃善用該處土地?